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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卷第期武汉科技学院学报、,..
年月.
同案犯立功问题探析
李淑娟
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
摘要:同案犯的立功较之于其他犯罪人的立功更加复杂。同案犯立功行为的社会有益性是认定同案
犯立功的实质标准,行为具有刑法意义是认定同案犯立功的法律标准,行为实施于犯罪后是认定同案
犯立功的时间标准。对于同案犯的立功,除了应当把握一般标准,还要根据具体个案的情况具体分析。
关键词:同案犯;立功;认定标准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我国刑法第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
其它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
有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条规定了正在服刑中的犯罪分子的立功和重大立功表现。
刑法第条、第条分别规定了死缓犯的立功、犯罪军人的戴罪立功。立功的认定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
题,也是一个可操作性很强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同案犯之间立功的认定较之于其他犯罪分子问立功的认定
更呈现出复杂性的特点。本文拟讨论同案犯立功的认定。
同案犯的概念
同案犯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常用词,指共同参加同一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因此,无论是同案审理还是分
案审理,只要共同参加同一犯罪案件,就属于同案犯。从程序法上说,是指同案接受审理的人。只要是同案审
理,无论是否共同参加同一犯罪案件,都属于同案犯。
根据上述概念,同案犯可以分为实体上的同案犯和程序上的同案犯。所谓实体上的同案犯,是指根据刑法
的规定,共同参加同一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实体上的同案犯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同案审理的同案犯,
二是分案审理的同案犯。所谓程序上的同案犯,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有关规定,同案审理的犯罪分子。程
序上的同案犯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共同参加同一犯罪案件的同案犯,二是虽未共同参加同一犯罪案件但
同案审理的犯罪分子.
同案犯不能等同于共同犯罪人。同案犯与共同犯罪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所谓共同犯罪人,是指两个以上
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人。二者的联系在于:他们都是犯罪人,都实施了具有相当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都触犯了刑事法律,都应当受到刑法的处罚。二者的区别是:同案犯一般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同案处
理之犯罪人的称呼,或者对所有参加同一犯罪案件之人的称呼;而共同犯罪人则是在实体法上对共同故意实施
犯罪之人的称呼。同案犯的罪过形式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而共同犯罪人的罪过形式只能是故意。
共同犯罪人都是同案犯,但同案犯却不一定是共同犯罪人。例如在甲、乙共同贩卖毒品案中,甲、乙共同
筹集犯罪资金从毒贩丙手中买来毒品,又转卖给,丁又将买得的毒品卖掉。在此案中,甲、乙的行为构成共
同犯罪,甲、乙即为共同犯罪人。丙、丁的行为与甲、乙的行为有着一定的联系,因此是甲、乙贩卖毒品案的
同案犯。这些犯罪人的犯罪行为有的彼此联系密切,有的彼此联系松散,但只要是在同一案件中审理的,就是
同案犯。
收稿日期:一—
作者简介:李淑娟一,女,讲师,研究方向:刑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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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期李淑娟:同案犯立功问题探析
在法院审判过程中,把同案犯又称做“同案被告人”。所谓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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