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办员办理公积金业务操作简介专办员办理公积金业务操作简介(初版)目录前言 2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最迟时限 3二、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本流程 3三、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 3四、专办员预约培训 9五、专办员购买密钥 12六、个人账户设立 12七、存量职工转移和启封 13八、专办员领取联名卡 13九、补缴 14十、封存和集中封存 14十一、个人免缴申请 14前言首先,感谢贵司选择中国银行作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银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0年12月20日开始实施,强制要求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住房公积金。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各单位必须指定一名或多名职工作为公积金业务的专办员。为了帮助单位专办员顺利办理公积金的相关业务,规范相关表格的填写,中国银行对于重点业务特给予明确指引。公积金业务主要分为一般业务和授权业务。一般业务主要由公积金中心授权银行业务网点办理;授权业务主要由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与安托山9路交汇处侨香村1栋裙楼)。一般业务主要包括:单位缴存登记、专办员注册登记、个人账户设立、联名卡、汇补缴业务、单位及个人信息变更、单位缴存比例及个人缴存基数变更、封存、启封、转移、单位缓缴提前终止或恢复正常缴存比例、业务查询等业务。授权业务主要包括:一级二级账户设立、个人账户并户、个人免缴申请、单位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申请、缴存证明开立、销户提取、单位缴存登记注销等特殊业务。单位专办员可登陆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业务进行申报预约、下载申请表格及相关协议,并根据网上提供的办事指南办理相关业务。再次感谢您的支持与信任,我行将竭诚为您服务!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最迟时限(一)2010年12月前成立的单位,必须在2011年6月20日之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二)2010年12月后成立的单位,必须在成立之后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二、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本流程单位缴存登记个人账户设立转移,启封专办员领卡职工在ATM修改取款密码,在网上通过更改密码激活公积金账户补缴2010年12月至启封月份住房公积金补缴2010年12月至缴存登记月份住房公积金从未交过公积金在社保局交过公积金专办员预约培训三、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一)办理单位缴存登记须提供以下资料:须打印的申请材料及份数(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原件一份(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二份(可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下载)(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三份(可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下载)(专办员到业务网点办理前需先到单位指定的托收账户开户银行盖章)同时须备齐以下证明材料(1)不同性质的单位按照表格右侧的分类分别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家机关: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4)专办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前三份材料都必须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私章或签字(请注意,必须是法人签章,如果不是法人,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后四份材料均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其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单位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年检通过。(二)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申请表上除了“上级主管部门名称”、“上级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初始缴存人数”三项可填可不填,其余所有都是必填项。公积金业务经办部门一般指单位负责公积金业务的部门,如财务部、人事部、行政部、办公室等。单位缴存比例必须与个人缴存比例相同,且为1%的整数倍,并介于5%-20%之间;托收日可由单位自由选择,推荐客户选择15号—25号之间。公积金首次托收月系统默认为缴存登记的当月,之前月份单位须通过补缴往月或部分补缴办理。因此单位在填写申请表和协议时首次托收月应为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当月。托收账户名称为单位扣款账户名称,而非账户所在行名称。请专办员提供准确无误的移动电话。性质分类、隶属关系、企业性质不是关键信息,专办员可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即可。《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不得涂改,若信息不符或填错请重新填写。(三)网上申报预约指引专办员自行登陆公积金中心网站缴存登记的信息申报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点击页面左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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