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承销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由乙方负责承销甲方股票一事,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一、承销方式:二、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三、承销期及起止日期:四、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五、承销费用的计算、支付方式和日期:六、违约责任:七、其他: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 住所: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股票承销协议书股票承销协议书股票发行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股票承销商:证券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就由乙方负责承销甲方股票事宜,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协议条款如下:一、承销方式 双方同意,本次股票发行采用方式。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发行价格与发行总市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总量为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元,发行总市值为人民币元。 三、承销期限与起止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的承销期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股款的收缴与支付 乙方应在承销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认购的全部股款扣除应收的承销及经办手续费后,一次划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乙方延迟划转本次认购的股款,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另行支付逾期未划转部分股款万分之的滞纳金。 五、承销费用 乙方按本次股票发行总市值的%收取承销费用,该承销费用由乙方从甲方所发行股票的股款中扣除。 六、协议双方的义务 协议双方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承销结束日止,任何一方在未与对方协商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均不得以新闻发布会或散发文件的形式,向公众披露招股说明书之外的可能影响本次股票发行成功的信息,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应向乙方依法提供本次股票发行所需的全部文件,并保证相关文件的真实、准确与合法,且无任何误导性成分或疏漏。否则,若因此而导致股票发行失败或受阻,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股票发行的承销团,具体负责股票的发售工作。乙方负责办理股权登记及编制股东名册,并应在本次股票发行工作完成后15天内向中国证监会依法提供书面报告。 七、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未能认真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按股款总额的%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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