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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ppt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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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二节走私罪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五节金融诈骗罪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第一节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在市场经济运行中或经济管理活动中进行非法经济活动,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二、构成要件1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指国家对国民经济的生产、流通、交换、分配等各领域管理而形成的有序状态,此种秩序是通过制定和执行经济法律法规而实现的,具体有产品质量管理、对外贸易和进出口物品的管理、对公司企业的管理、对税收的管理、对金融的管理、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对市场的管理秩序。传统经济犯罪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多数是法定犯,:违反经济管理法律法规,在经济领域从事非法经济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一般体现在犯罪数额或获利数额大、或后果严重。绝大多数只能是作为才构成。与传统经济犯罪行为区别,一是发生领域不同,二是直接取财还是间接取财不同。第一节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3主体大多单位、自然人都可以构成。少数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传统经济犯罪由自然人构成。逃汇罪、妨害清算罪只能由单位构成。4主观要件绝大多数只能故意才构成。个别罪规定了要有特定目的才构成犯罪。如高利转贷罪要求以转贷牟利为目的。个别犯罪只能由过失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人员失职罪由过失构成。但有的罪主观属故意还是过失有争议。传统经济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重点)(一)概念:生产者、销售者违反质量管理法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或者查处额在15万元以上的行为。(二)构成特征1、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市场管理制度和广大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简单而言“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消费者权益”不包括建筑工程、军工产品2、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或者查处额在15万元以上的行为。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主要有四种表现形式:(1)“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2)“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3)“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销售金额=未扣除成本、税款等的违法收入销售金额与获利数额、违法所得不同,也不完全等同于经营数额。行为人将产品全部卖掉的情况下,经营数额就是销售金额,但行为人生产了大量的伪劣产品而未能销售的情形下,行为人没有销售金额但有经营数额,两者对社会的实际危害程度是不同的。因此,高法的解释规定: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140条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即查处额为15万元。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多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未经处理的,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或者货值金额累计计算。对“销售金额”的理解(二)构成特征3、主体是从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生产者”既包括产品的制造者,也包括产品的加工者;“销售者”既包括批发商,也包括零售者,还包括产品生产的直接销售者。至于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取得了有关的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故本罪实际上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虽然行为人通常具有牟利的目的,但行为人是否具有牟利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三)认定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非罪的界限其界限是:①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销售额);或者②当场查获的伪劣产品价值15万元以上(即"查处额")。2、本罪与141-148条的法条竞合关系。(T149)(1)140条的外延涵盖了141-148条的规定,形成竞合(2)如果生产、销售141-148条的产品,不构成所定犯罪,但金额在5万以上,按本罪处理;构成141-148条犯罪,同时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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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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