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2014-954号文)技术培训扶长生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委员2015年1月20日第一部分修订说明定义了一般超高、特别超高、规则性超限高层建筑、其它超限高层建筑,并提出了不同的分析方法和设计要求。根据当前设计市场的实际情况,对需要进行性能设计的项目范围作出了限制。充分肯定了体现本市研究成果的上海市地方规程,《上海市抗规》和《上海市高钢规》。例如,按《上海市抗规》的建议和条文,使用等效剪切刚度计算层刚度比;实现框架-核心筒结构二道防线的概念。又如,可按《上海市高钢规》设计高层钢结构。主要特点吸纳了已被工程实践证明、学术界已经形成共识、对设计有推动意义的成果。如允许采用厚板转换,可直接放大地震作用实现最小楼层剪力系数等。对嵌固端的设置作出了详细的解释。明确指出,当地下室顶板开大洞时,只要通过分析能证明满足嵌固的要求,应优先把建筑首层标高作为嵌固端。即使嵌固端设置在首层以下的标高,首层楼板和地下室顶板也必须满足规范对嵌固端的要求。制订了薄弱连接板、柱支承板和转换厚板的抗震设防标准。指出性能设计的重点是基于强度的小震设计和基于变形的大震设计,规定要以大震非线性分析得到的弹塑性应变作为性能评估的物理参数。在我国规范对性能准则尚无明确规定时,可参考先进国家的有关条文和我国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对于静力非线性分析(推覆分析)列出了原则性条文。指出了动力非线性分析中,合理选取大震波的重要性,且提出了明确要求。鼓励消能减震技术的应用。~,规定只有对特别超高超限高层建筑,对具有3项及其以上特别不规则的一般超高高层建筑,对种类超过3种的多重复杂的结构体系或《抗规》、《高规》、《高钢规》暂未列入的其它高层结构体系,才需要进行性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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