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机关代字〔年份〕文号: 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向你方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宗地四至为,面积为平方米,约定(规定)的动工日期为年月日(交地确认书确定的交地日期为年月日)。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的规定,上述宗地存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情况,涉嫌构成闲置土地。我局依法对上述宗地进行调查,请你方接受调查,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 (一)土地权利证明文件; (二)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 (三)其他; 你单位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调查将作为闲置土地认定的重要依据。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我局将根据其他调查材料进行闲置土地认定。特此通知。我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局(印章) 年月日注:若无电子监管号,应填写合同号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