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科技优秀人才培养扶持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总则(一)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根据《关于实施“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的办法(试行)》(成组通〔2015〕103号)文件和《成都市武侯区关于开展“武侯区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办法(试行)》(武委发〔2017〕34号)文件精神,结合武侯区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二)总体思路。坚持党管人才,打造人才品牌,优化政策供给,服务发展大局,扩大人才开放。(三)基本原则。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激励、突出重点,创新机制、统筹实施,引导支持本地科技人才发挥创新潜力、提升能力水平、实现人生价值。(四)目标任务。围绕全区战略目标,面向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每年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遴选培养一批中青年科技优秀人才。计划每两年培养10名左右A类“诸葛优才”,每两年培养300名左右B类“诸葛雏鹰”。(五)组织领导。武侯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人才办”)负责牵头抓总,履行组织指导、督促落实和监督评估职责;武侯区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经科局”)具体负责科技优秀人才遴选、培养、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第二条培养扶持对象分层培养:科技优秀人才实行分层培养,分为A类“诸葛优才”和B类“诸葛雏鹰”。(一)A类“诸葛优才”是指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领域,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能够在相关领域进行突破或有着杰出贡献的中青年优秀科技人才。(二)B类“诸葛雏鹰”是指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准和职业素养,且适应武侯区产业发展需要的青年基础性科技人才。第三条遴选条件(一)A、B类优秀科技人才的遴选需全部满足下列基础条件:,且优秀人才所依托单位的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均在武侯区;,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二)A类“诸葛优才”遴选科技类条件:凡项目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求,具有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拥有良好发展前景,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科技人才可作为遴选对象:,年龄原则在45岁(含)以下。。包括但不限于1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或3项以上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含软件著作权)的主要发明人以及市级(含)以上科技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担任单位(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等研发机构)技术负责人两年以上。。(三)B类“诸葛雏鹰”遴选科技类条件:凡有助于武侯区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人员均可作为遴选对象:,年龄原则在35岁(含)以下。(含)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项目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求,具有学术科研和技术创新培养潜力。。第四条申报材料(一)A类“诸葛优才”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应编制《武侯区“诸葛优才”培养计划项目(科技类)申报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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