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现场管理制度售楼部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考勤管理制度一、工作时间1、公司正常上班时间为:8:00—17:30,在销售期内每天安排置业顾问实行两班制:早班上班时间为:8:00—17:30,晚班上班时间为:9:00—20:00。中午值班人员为早班人员。当天下班时间以顾客全部离开售楼部为原则。每月原则上休息4天,休息由案场经理安排调休。2、置业顾问严格按照排班表班次和时间准时上班,周六、周日和活动期间不安排休息,若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向案场经理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否则以旷工处理。二、考勤的管理1、考勤结果是计发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的重要依据。2、考勤由案场经理统一管理,严格控制上下班时间,杜绝迟到早退现象。3、每月月底通告本月考勤情况,并相应排好下个月班表班次。班表一般情况下不能更改,若有特殊情况需调班者,须提前两天向经理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每月调班不得超过两次。三、考勤制度:1、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上错班,未经主管同意不得私自调班,违者以迟到一次处理,若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到达售楼部的,应上班前通知案场经理,若未能与经理取得联系,则需向上一级领导提出申请,直至有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2、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劳动时间,在工作时间应严守岗位,禁止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原则上必须保证两人以上同时在售楼现场,上班时间除带客看楼外,不可随便外出,若需外出应说明地点、事由和所需时间,并经案场经理同意,否则试情节轻重以事假或旷工处理。3、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由经理签署意见,经批准后备案。如特殊原因未能事先请假,经经理批准后事后补填《请假申请单》。4、置业顾问在没有加班的情况下,不能事先借休。四、缺勤的处理:1、迟到、早退界定按打卡时间标准,行为按管理部考勤制度处理。2、在遵循公司考勤制度的基础上,若缺岗一次则处罚金100元,第二次计旷工一次,第三次报管理部予以辞退。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1)当月缺岗两次者;(2)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离职守半日以上者;(3)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4)请假人所提请假理由或证明与事实不符者;(5)不服从分配调动,经说服教育无效,未按指定时间到岗者;(6)未经批准擅离岗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活动者。五、请假的管理:1、请假的程序:由当事人填写《请假申请单》,向案场经理提前申请,决定批准与否,只有经过批准方可按请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2、病、事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按请假时间扣除当日工资(即请假1天扣1天工资),病假须有医生证明。第二章工作职责一、售楼部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现场主管的统一管理,不得有任何违背公司形象的行为;二、置业顾问根据客户的真实意愿和公司规定与客户洽谈,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炒楼”或涉嫌“炒楼”行为,一经发现,除开除外并罚没当月工资和所有未发的销售提成;三、不得虚报销售业绩,一旦发现有置业顾问越轨行为,罚没该置业顾问当月所有销售提成;四、置业顾问应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充足的房地产相关知识及充分了解公司售后服务程序,加强销售技巧的提高;五、置业顾问在工作过程中不得欺瞒客户,并不得擅自对客户有所承诺,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向销售主管汇报以求处理;六、对于较为刁难的客户,置业顾问不得有意与其争执或表露不满情绪,可由现场经理协同处理;七、置业顾问不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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