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房屋共有产权人)_ __ 身份证号码: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一、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拆迁安置房座落在安置小区,甲方自愿出售室_,位于第十六层,共三室二厅一卫,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二、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三、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款项支付方式1、购房款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元整),;2、乙方于 年 月 日已支付购房首付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第二笔购房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余款壹万元应于上述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支付甲方。四、房屋交付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当日将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票据等一切和该出售房有关的文件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甲方于签订合同当日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五、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1、甲方在上述房屋可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其过户手续条件成就时,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乙方应配合将相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办理。2、甲方应当提供一切与房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及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手续,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在过户条件成就时(即回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过户后),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在向甲方提出过户要求起天内未能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手续,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15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30%赔偿乙方损失。3、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六、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违约责任: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逾期不超过10天,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30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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