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案例
转眼之间,大学生活过了大半,我们在老师的教育下不断学习,其间有欢笑,有泪水,但我最大的感受,则是充实,即将我们也要在角色转换间从扮演学生转换到扮演老师这个角色了。管理班级,爱护学生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它不仅需要爱心、耐心与细心,也需要创造,需要爱心,因为,你面对的是几十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和一双双充满求知的眼睛。于是,每个儿童都有被爱的权利,也都应有发展的空间,因此,教师职业道德也尤为重要。
一、爱国守法是师德修养的基础
案例1
例:2009年12月15日上午,育才学校的老师刘某在检查作业时发现学生小雨做错了一道很容易的题,并且这道题曾经讲过,就很生气,于是朝小雨腿上踢了一脚,没想到一脚下去之后,小雨一直喊疼,被同学扶回家。次日,小雨家长将小雨送往某社区卫生院进行诊治,后因疼痛并伴有高烧于2009年12月19日转入巩义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2010年3月19日,小雨因右腿疼痛加剧再次入住某市人民医院,5日被医院诊断为右股骨血原性骨髓炎,因为该病,经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小雨右腿软组织受伤是血原性骨髓炎的诱因,二者具有因果关系。随着治疗费的增加,小雨家长签订的赔偿协议,。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刘某作为被告育才学校的老师,在教学活动中踢伤原告,与造成原告血原性骨髓炎之间有因果关系,被告育才学校应承担被告刘某给原告造成的相应损失。但鉴于血原性骨髓炎系原告自身血液中带有细菌所致,且原告受伤后,治疗的不及时不彻底导致损失扩大,%,扣除被告刘某代为支付的5 100元,。
问:⑴、在这一案例中,教师刘某的行为合法吗?为什么?
案例分析:刘某的行为不合法,因为他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规定。
(2)、如果你是一名教师,应该如何认识自己的职业道德规范?怎样正确处理与学生的关系?
案例分析及评价:①教师是了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这是教师地位的本质特征、是教师概念的内涵。履行教育教学、教书、育人职责是教师的职业特征。只有直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人,才具备教师的最基本的条件。为此,教师要达到符合规定的相应学历;具备相应专业知识;符合与其职业相称的其他有关规定。教师具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上,教师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与教师职务和职责紧密相连,教师的权利义务始于其取得教师资格并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任职,终于解聘。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其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要求和基本保证。
②、正确处理教师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师与学生之间的管理关系,一是基于教学的宗旨和任务,即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这一教育目标,教师必须享有一定的对学生的管理权限,二是基于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的履行,实际上具体规定了教师对学生管理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平等的关系。首先是教师与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虽然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居于受教育者的地位,但人格尊严是不许侵犯的。其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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