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疑难问题分析作者:王强 来源:中顾网律师博客 更新时间:2009-8-5 10:28:2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各种疑难问题分析(一)、工资数额标准如何确定? 1、主要法律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 1 页 共 20 页(2)、《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 号)第五十三条: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3)、1990 年 1 月 1 日国家统计局令 [1990]第 1 号文件 2、工资数额标准的分析由以上法律依据可知“工资”是一个总额的概念,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也即应发工资。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并未严格执行上述规定,进而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又往往以当地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或所谓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一般由基本工资、效绩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等项构成。基本工资也就是所谓的底薪,不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往往贴近当地最低工资支付标准。第 2 页 共 20 页效绩工资一般结合个人贡献与单位效益进行确定,有的代替提成来进行发放。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依法或非法扣减很多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病事假罚款、伙食费、房租费等、公物损害赔偿,劳动者实际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得多。由以上法律依据及各项工资构成解释可以得出经济补偿金“工资”的计算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的结论。而绝不应该是以所谓的基本工资或实发工资为基数。例如:某公司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与部分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某员工因经济补偿金计算问题与单位发生争议,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每月实发给某员工的工资为5000 元/月,某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 2200 元+加班工资 800 元+岗位津贴 1500 元+住房补贴 200 元+津贴 300 元组成,公司每月在发放工资时扣减伙食费 300 元,房租费 700 元,实际每月发放 4000 元。李某要求按照 5000 元的标准计算补偿金,而公司开始要求按照 2200元的标准计算补偿金,后在仲裁员的调解之下,公司与某员工各自第 3 页 共 20 页作出让步,双方同意按照 4000 元工资标准作为经济补偿金基数计算。本案中公司的要求是错误的,同样按照 4000 元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也是错误的,这并非某员工的应发工资。应以 5000 元作为计算基数。当然,为节约诉讼成本和减少诉累,劳动者在仲裁过程中接受仲裁员的调解作出适当的让步也是可取的。(二)、经济补偿金中的“工作年限”如何确定? 1、主要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 4 页 共 20 页(2)、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 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4)、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 号)第三十七条; (5)、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人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国发[1993]54 号)第五条; 2、工作年限的分析: 由以上法律依据可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应当从劳动者向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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