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许可使用: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特定的方式使用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并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的制度。强制许可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由著作权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将对已发表作品进行特殊使用的权利授予申请获得此项权利的使用人的制度。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创造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收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新颖性:是指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之前是现有技术中所没有的,未被公知公用的。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独占性拥有许可方专利使用权,排斥包括许可方在内的一切人使用供方技术的一种许可。排他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约定的范围内独家实施其专利,而不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在该范围内使用该专利,但许可方仍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实施该专利的权利。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专利,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该专利以及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他人实施该专利的许可方式。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允许申请人实施专利权人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行政措施。驰名商标:是指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并为公众熟知的商标。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环境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联合商标: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雨珠商标相近似的一系列商标。防御商标:商标所有人在于注册商标所指定的商品和服务不同的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同一商标。证明商标:由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其商品或服务,用于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哦,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邻接权 :又称作品传播者权,原意是指与著作权邻近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将邻接权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的传播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从属专利:是指两项专利之间存在实施时的依赖关系,前一项专利的实施需要使用后一项专利,或者相反。商标法中的权利用尽:是指商标权人或经其同意的人将带有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投人市场后,商标权人的权利就用尽了,其他人在这些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行为不视为侵权。表演权 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1. 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被动认定:商标所有人主张权利时,也即存在实际的权力纠纷的情况下,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有关部门对其商标是否驰名,能否给予扩大范围的保护进行认定。主动认定:实在并不存在实际权力纠纷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出于预防将来可能发上权利纠纷的目的,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对商标是否驰名进行认定。2 比较职务发明与职务作品的区别。l 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单位
法定许可使用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