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劳 动 合 同甲方:乙方:Xx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签 约 须 知1、用人单位和劳动合同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3、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5、签订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和签字,字迹必须清楚,并不能单方涂改。6、本文不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使用。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现居住地址:户籍所在地: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1、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甲乙双方可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第四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五条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工作制(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季()、月()、或周()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三)不定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式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第七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年薪休假等休假权利。第八条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遇到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4、劳动报酬第九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第十条 甲方按下列第 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二)计件工资。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价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乙方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在试用期内的月工资标准为 元/月(不得低于前款第(一)、(二)、(三)项约定工资的 80%或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一条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项目、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乙方有权查询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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