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福建省【发布文号】闽政办〔2009〕139号【发布日期】2009-08-31【生效日期】2009-08-3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福建省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福建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闽政办〔2009〕139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福建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福建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3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2009〕27号),设立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福建省版权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主管全省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工作。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⒉设立国家级书刊印刷定点企业审核的职责。 ⒊出版物印刷省级定点企业审批的职责。 ⒋新建总发行单位审核、报批的职责。 (二)划出转移的职责。 ⒈根据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省出版总社系统各单位划给新组建的出版发行企业。 ⒉将出版物质量检测鉴定和网络出版内容信息检测鉴定工作职责交给直属事业单位。 (三)划入和增加的职责。 ⒈将省文化厅管理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进出口的职责划入省新闻出版局。 ⒉增加对广播电视机构的记者证监管的职责。 ⒊增加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⒈加强扫除淫秽色情出版物、打击非法出版活动(以下简称“扫黄打非”)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出版物市场的执法监管职责。 ⒉加强指导著作权保护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和组织实施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拟订和指导实施省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经济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四)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管。 (五)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对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制定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六)负责新闻单位记者证核发和使用管理,负责在闽的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及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七)负责印刷业的监管。 (八)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和涉外侵权的行政案件,打击盗版活动。 (九)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十)承担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福建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