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1037—1101)字子瞻,眉州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县)人。他的生平可分四期。第一期为1037—1069年,亦即在王安石全面变法以前。在这一期内,苏轼主要经历了读书、科考、入仕等几个阶段。苏轼在读书时就表现出“奋励有当世志”(苏辙《东坡先生墓志铭》)的精神。1056年、1061年先后通过了进士及制科考试,并受到了主考官欧相修、梅尧臣的激赏,从此进入仕途。1069年神宗任命王安石为相,正式实行变法。苏轼在制科考试时作过二十五篇《进策》,早和王安石的政见有分歧,此时分歧更为严重,于是又写了《上神宗皇帝书》、《再上皇帝书》,批评神宗“求治太急”,再次强调“渐变”,“人治”。第二期为1069—1085年,亦即熙丰变法时期。1071年,苏轼因政见关系,不安于朝,出任杭州通判,诗歌创作进入繁盛时期。然后又改知密州,词的创作也渐趋繁盛。1079年政敌对他的诗文进行诬陷,苏轼被捕入狱受审,史称“乌台诗案”,最后被安置到黄州,形同流放。此时苏轼的文学创作进入全盛期,诗、词、文都有许多佳作,个性也更加鲜明。第三期为1085—1093年,亦即元祐(哲宗年号)更化时期。此时哲宗年幼,由高太后听政,政治上偏于保守,苏轼得以启用,很快就官至翰林学士、中书舍人。但他又与“专欲变熙宁之法”(苏轼《辨试馆职札子》)的旧党领袖司马光政见不合,于是又被旧党目为异己,再次离朝,连知杭、颖、扬数州。这一期的文学成就相对较平淡。第四期为1093—1101年,亦即哲宗亲政时期。哲宗政治上倾向新党,于是苏轼又连连被贬,直至被贬为宁远军节度副使惠州、儋州(今海南省)安置。这一期的文学成就相对高于上一期。总之苏轼的一生始终处于党争的夹缝之中,被新党视为旧党,被旧党视为异己,政治上并无太大作为,正像他自我解嘲的那样:“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自题金山画象》)苏轼思想中较有特色的是“渐变”的思想,从这一观点出发,他既反对因循守旧,主张变革;又对变革持渐进的态度。他一方面认为“方今之世,苟不能涤荡振刷,而卓然有所立,未见其可也”(《策略》一),表现出一定的革新精神;一方面又说:“法相因则事易成,事有渐而民不惊”(《上神宗皇帝书》),在王安石变法中表现出一定的保守性。在政治活动中,苏轼是一个关心人民的能臣和反对苟和的爱国者。他在各地方任上都有许多造福人民的政绩,在二十五篇《进策》和许多诗文中有许多专论抵御外侮的著述和表现爱国思想的作品。在哲学思想上,苏轼兼取儒、释、道各家。苏辙的一段话大致道出了这一特点:初好贾谊、陆贽书,论古今治乱,不为空言。既而读《庄子》,喟然叹曰:‘吾昔有见于中,口未能言,今见《庄子》,得吾心矣。’后读释氏书,深悟实象,参之孔墨,博辨无碍,浩然不见其涯矣。(《东坡先生墓志铭》)要而言之,在政治思想上,苏轼仍以儒家思想为主,年青时热情尤高。在中晚年连遭打击后,也并未放弃拯世济民的责任感,在人生修养、生活态度上,释道思想又占据了主流,特别是在中晚年处于逆境时,释道思想更成了他的精神支柱。但他谈禅而不佞佛,好道而不逃避人生,他只是吸取释道思想中“静而达”的因素以及思辨方式,来适应复杂的人生和政治。苏轼的性格亦十分复杂,且在作品中有鲜明的体现。一方面,他是一个正直坚定,有原则,有节操且能“发于心而冲于口”(《思堂记》)的人,“用此数困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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