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财务管理十二项制度.doc:..界首镇农村财务管理制度1、 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设主办会计1名,对本村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各类经济业务的处理,编制报表及统计等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1名辅助会计。村财会人员必须具备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能够胜任财会工作。村财会人员有权参与、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管理活动。村财会人员必须接受上级农经主管部门的管理、培训和考核,领取《会计上岗证》,凭证上岗,接受乡镇经管站和村支部的领导,积极完成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做好村务管理工作。村主办会计报酬由乡镇农经部门按村主要干部待遇统筹管理,统一考核发放。积极推行村主办会计委派制度。村财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调换。村财会人员的任免和调换必须经乡镇农经部门考核,乡镇政府批准,主办会计报市主管部门备案,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村主要干部直系亲属不得任本村财会人员,对财会人员的工作得失要及时给予奖惩。2、 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实行预决算管理,每年初在充分发扬民主,兼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财务预算方案。村级财务收支预算需经村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报乡镇农经部门备案。乡镇农经部门经常检查村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坚持审批使用,村组每年终了应根据实际收支情况编制财务收支决算方案,向村成员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审查、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3、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村主办会计负责办理现金(存款、交乡(村)代管款)的收、支和备用金的保管工作。向农户收取款项使用市统一规定的收款专用凭证,并全额交存乡镇农经部门。一切现金(存款、交乡(村)代管款)收付必须取得合法原始凭证,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得付款。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私存,备用金控制在2000元以内,不得越过规定限额。严格现金开支审批手续,主办会计对不合理的开支有权拒付并向乡镇主管部门反映。农经部门要不定期对村库存现金盘点,村主办会计要定期与乡镇农经部门核对现金帐。对各种有价证券除在会计帐上核算外,还要建立登记簿,明确专人保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4、开支审批制度村必须严格加强集体资金的管理,严格开支的范围和开支标准。坚持总额控制,定项限额。村要加强对结算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各种暂付款,采取切实措施回收两项往来,村组资金实行村有乡镇管。保证资金安全增值。村组织的资金使用必须编报预算,报乡镇农经部门批准同意后拨付使用。村组织的一切开支费用,必须控制在年初支出预算规定的项目、标准和使用范围内,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由乡镇明确一名村主要干部负责审批,重大的开支项目应经村组织成员代表集体讨论通过后使用。5、民主理财村务公开制度村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按期公布帐目,年终进行全面的财务检查和清理,接受群众的监督。建立以群众代表为主,有关村干部共同参加的民主理财组织,民主理财组织由群众选举产生,领取《理财证》,实行凭证上岗。民主理财组织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民主理财组织有权检查、监督、公布村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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