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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学籍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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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籍管理办法
为贯彻国家高等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被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录取的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缴费凭证,按规定时间到学校远程教育学院各学习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并附有关证明向所在学习中心请假。未请假或无故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远程教育学院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复核。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和手续者,或提供假证件、假证明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学生因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新生入学时应上网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照片、前置学历等关键信息,确保核心信息的准确无误。
第三条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含第二本科)-5年(有效期限按新生第一次注册学期算起至有效年限截至为止)。
第四条学生在读期间,不论是否修读本学期课程,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五条学生必须参加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和各类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获得相应学分,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单,并归入本人学籍档案。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
,可根据课程特点和要求采用闭卷考试、闭卷(带复习专用纸)考试、开卷考试、网上机考等方式,由远程教育学院统一命题,在学习中心集中考试;
(合格、不合格)或百分制评定,可根据课程教学要求采用多种考查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设计)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
课程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或考查)成绩按比例综合评定。平时成绩根据作业、实验实时成绩和考试(或考查)成绩的比例根据课程导学中设定的标准执行。
百分制折算成五级制标准为: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五级制折算成百分制的标准为:优秀为95分,良好为85分,中等为75分,及格为65分,不及格为30分;二级制折算成百分制的标准为:合格为75分,不合格为30分。
第六条学生学籍档案记录每门课程的最高成绩和课程学分。同门课程多次考核后,以最高成绩作为该课程的最终成绩。单独进行考核的各类实践性教学环节均按一门课程计算。考试作弊的课程按0分记载。
第七条学生如对自己课程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习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远程教育学院负责进行复核,预期不再受理。
第三章选课、选考、重考
第八条远程教育学院每学年两次按参考性学习计划实行配课,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修读课程,或根据教学计划要求自主选课修读。配选课结束后,学生须上网查看应缴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未及时足额缴费会导致配选课被取消。课程生效后才可参加学习和考试。
第九条远程教育学院每年设四次考试:春考、夏考、秋考、冬考,其中夏考、冬考为学期期末考,春考、秋考为护理专业学位综合考试、学位外语考和课程重考。学院对当前学期修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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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