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征兵宣传资料来源:作者:灵丘新闻中心时间:2010-11-0522:26点击:28次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当兵的历史是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参军报国既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谁选择了军营,谁就选择了光荣,选择了责任。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好男儿,当兵去!●征集的对象和范围今年征集的对象和范围是:征集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尽量多征集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征集非农业人口的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对今年上半年预征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实行优先征集。征集年龄:男青年年龄为2010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征集的年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本人自愿,可以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入伍。●女兵征集对象今年,女兵继续全面面向社会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2010年年满17至19周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周岁以内,并要求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志愿服义务兵役。征集办法。按照总部《关于做好今冬女兵征集工作的通知》规定,工作程序主要有五步:(1)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分数可查的2010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工作将持续至10月30日18时,过后不再补报。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将以应征女青年户籍所在地为单位,按照不同学历,依据原始高考总分数自动筛选,以数倍征集任务数的比例,择优确定初选预征对象。(2)由兵役机关对网上初选女青年预征对象进行政治初审和身体初审,确定送检对象。(3)设置封闭式体检站对送检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考证。(4)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同级公安部门,统一组织政治审查。(5)对学历、年龄、体检、政审等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证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批准入伍。烈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干部子女,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入伍基本身体条件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体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大学专科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血压收缩压:—(96—140毫米汞柱);舒张压:—(60—86毫米汞柱);心率每分钟56至110次之间;等等。以下身体情况不符合入伍条件:手指残缺,影响功能的足趾残缺或指(趾)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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