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doc:..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试是检验学牛学业成绩、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考试管理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推进考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国家考试管理耍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二条学校的考试工作在分管教学院长的领导下,实行院、系部两级考试管理模式。第三条教务处组织、协调各教学单位,对全院考试工作行使管理职能。第四条各教学单位在教务处的统一协调和管理下,具体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教学单位包含授课单位和被授课单位。授课单位主要负责教学过程、考试(考查)命题、试题保密、阅卷、成绩录入、成绩发布、成绩复核、考试评价、试卷存档等工作;被授课单位主要负责木单位教师及学牛的思想教育、考试考查组织、监考、成绩公布与复核、重考管理、重修学习管理等工作。第五条实行考试责任制与责任事故追究制,严格执行《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规定》。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六条教师在课程考试之前须对任课班级学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查,学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该课程的考试资格,须参加重考或重修。;(实验报告等)、缺做实验的次数累计达到应交(做)次数的三分Z—者。第七条教师应在课程结束的前1周内将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开课单位并告知学生,开课单位负责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标注“取消资格”,并将名单分发到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及教务处备案,教务处汇总后予以全校通报。第四章课程考核第八条凡属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都要进行学期考核。实习、实训、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也必须进行考核。每门课程必须在课程大纲屮明确本课程的考核模式,包括考核方式、考核形式等。课程考核模式一经公布,在本课程一个教学周期内不得变更。第九条课程考核方式为考试和考查两类。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执行,每学期的考试课程不超过4门,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主干专业课均应组织考试。凡能以书面形式组织考核评定成绩的,一律以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不便以书面形式考核成绩的和两周以内的实分。百分制折算五级制可按下述标准: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59分(含59分)以下为不及格。第十条课程考核可采用笔试、口试、实际操作、应用设计、课程论文等不同形式进行,也可采用多种形式相结合综合评定。笔试分为开卷、闭卷、开卷与闭卷结合等形式。开卷考试原则上适用于部分专业任选课和公共选修课并要采用综合性、提高性试题以集中的形式进行。实践性课程(如课程设计、实验、教育实习、社会调查等),可根据操作考试、设计作品、实验报告、实习情况、调查报告等确定总评成绩。:试题无科学性错误;试卷能处理好知识与能力、理论与实践、重点与覆盖面的相互关系;命题内容必须满足该课程教学大纲中所耍求的主耍知识内容。:试卷的内容、范围、深度均符合专业培养FI标和教学大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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