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国际比较及启示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起源二、中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案例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特征与发展趋势四、联系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两点思考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起源空想社会主义 19世纪法国圣西门傅立叶法郎吉有组织的生产-消费协作社,是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的集团英行四边形的合作新村欧洲是合作经济的发源地,有着悠久的历史,1844年,在英先锋社以及其制定的办社原则,成为合作社历史上的经典之作。罗虚代尔原则入社自愿一人一票现金交易按市价销售如实介绍商品,不短斤少两按业务交易量分配盈利重视对社员的教育;政治和宗教独立瑞典,1850年,乌普萨拉县长罗伯特•冯•克莱德曼,在欧桑兹布鲁建立了第一个农民合作社企业-商品供应合作社。法国、荷兰19世纪80年代德国19世纪60年代日本1947年《农业协同组合法》颁布实施,农业协同组织建立国际合作组织:国际合作联盟于1895年成立于英国,1982年11月总部迁至瑞士日内瓦,为非官方国际组织合作组织发展的两种模式市场推动模式农民自我联合为自己服务的组织,政府的作用在于通过法律法规为合作社提供一个宏观发展空间政府推动模式是组织体系,经济功能都是在政府的直接推动下实现的。合作社兼有当局委托的农业政策职能,政府干预较多二、中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案例加利福尼亚杏仁协会美国,成立于1950年非官方、非盈利的农业合作社资金来源杏仁种植商每年上市产量的提留基金,每磅上缴2美分组成6300名种植商和110多名加工商理事会有10名理事,拟定行业政策、拟定运行项目的财政预算及核查项目效果加利福尼亚南部水果合作社(新奇士)。由种植橙子、柠檬和葡萄柚等的果农为避免“果贱伤农”而成立,已有108年历史。合作社分科研、包装、销售三大部分。合作社指导果农发送种植技术,水果成熟后,合作社统一摘收,按大小质量统一分装、统一商标、统一价格、统一做广告、统一调配出口,出售之后,每个成员按销售扣除摘收、包装、销售、广告等成本费给合作社,剩余所得全部退还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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