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规范公司高层管理者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确保公司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即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公司高层领导集体作出决定。,遵循国家法律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公司高层领导要按照议事程序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4条重大决策事项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项目。、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资产处置(资产出售、出借、出租、顶账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缴纳国家税费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五险一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和修改,。。、报告的重大事项。、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第5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项目。、管理。。(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的任免、聘用(解聘)、奖惩等。、技能人才的考核、推荐、晋级、聘用(解聘)、奖惩等。。。第6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项目。公司投资计划、年度大中修计划、基建技改计划和融资、担保等项目。公司计划外追加的下列投资项目。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基建项目、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技改、检修项目。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重大关键性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设备购置等需要招投标的项目。公司重大销售、采购合同签订、新产品开发、产品定价等项目。公司重大科研、环保、安全等项目。公司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公司高层管理者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项目。第7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公司年(月)度计划的大额度资金使用。公司未列入预算(计划)的资金使用,以立项实批数字为准。公司通过担保、抵押、信用证质押、贷款等方式所得资金的使用。公司重大支援、捐赠、赞助(款、物)等。公司科研经费、环保经费、安全基金等专项资金使用。公司集中发放的奖金、津贴等。公司非生产性资金使用。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第3章“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方式第8条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应根据事项的具体内容、具体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方式。公司的主要决策方式有董事会、总经办、职工代表大会等。第9条董事会由董事长主持,全体董事、行政管理人员参加,必要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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