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和规范化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doc:..XX县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和规范化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河长制关于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水利部、省水利厅决定结合河长制“一河一策”工作,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我县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和规范化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把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化整治专项行动作为我县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重要任务,明确各级河长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从2018年2月开始,按照查清现状、分类整理、优化布局、健全长效机制的总体要求,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现状情况,清理整顿各类违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不断规范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实现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目标。二'工作原则(-)依法依规、明确责任。按照《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各项入河排污口监管要求。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二) 全面客观,事实求是。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要客观真实的摸清入河排污口现状和问题。结合“一河一策”工作,组织对河流(河段)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建立台账,不留“死角”。要加强成果审核,确保工作质量。(三) 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在全面摸清现状的基础上,重点查找入河排污口设置布局、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四) 分类施策,专项整治。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分类整改措施,明确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的路线图、时间表,制定整改方案,并同步纳入“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建立备案与督导等机制,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三'工作范围和重点全县行政区范围内的全部入河排污口(含排入江河、水库、渠道等水域的排污口,下同)。四'主要任务(一)全面摸清辖区內入河排污口现状情况。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查清入河排污口数量、所在位置、排入水体、排放规模、排放物质、入河方式、废污水排放量等基本情况。县水政水资源管理站负责对乡镇上报数据进行核查及梳理辖区入河排污口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的落实情况,检查入河排污口登记和审批执行情况(含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所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证等)以及台账和统计工作、监督性监测、限制排污总量意见等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入河排污口监管方面的好经验和做法。(二) 查找入河排污口布局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设置区域内的入河排污口,以及位于不达标水功能区内和不符合相关布局规划或意见要求的入河排污口。梳理入河排污口监管方面存在的职责不明确、执法不到位、信息不共享等问题。(三) 全面清理违法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综合整治计划,全面取缔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禁止设置区域内的入河排污口,开展布局不合理、审批不健全、影响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以及威胁饮用水安全等违规设置入河排污口的集中整改。(四) 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入河排污口监管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管理的联动与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入河排污口监管能力,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和规范化设置。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一)摸底调查。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要按照省党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以及《水利厅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X水资源〔2017)25号)要求,结合我县已开展的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调查、监测和“一河一策”工作,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工作,重点复核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变化情况,查清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归纳好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同步开展“边查边改”,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并填写《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调查表》《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入河排污口监测情况统计表》(附表1、2、3)。按照摸底调查工作报告编写提纲(附后)编写工作报告,连同详细调查成果表,于2018年5月10日前报县水利局。(二)规范整治。针对违法设置、布局不合理、审批不到位、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滋,按照以下原则分类整改。1•限期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法律法规禁止设置区域内的入河排污口。2•根据调查摸底结果,集中整改违规设置入河排污口。(1) 对2002年10月1日前(《水法》施行前)已建成但未进行入河排污口登记的,由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通知排污口设置单位到县水政水资源管理站逐一进行登记。入河排污口补充登记应于2018年4月10日前完成。(2) 对2002年10月1日后建成的,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同意,但其建设项目环评已经主管部门审批的入河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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