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监察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三类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导读:县监察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三类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xx纪发〔201x〕1号)、州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扶广州市监察局-越秀区纪委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县监察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三类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xx纪发〔201x〕1号)、州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三类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甘纪发〔201x〕xx号)精神和省州对201x年第一轮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全县干部职工特别是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任务,紧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目标落实情况,抓常抓细监督检查、信访举报、专项巡察、纪律审查等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及时发现并集中力量解决各乡镇和各部门在扶贫领域存在的三类重点问题,努力推动中央和省、州、县委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组织领导成立“甘孜县开展扶贫领域三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兼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兼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县发改、财政、审计、扶贫移民、民政、目督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形成纪委书记牵头抓总,纪委副书记和纪委常委具体组织落实,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的齐抓共治工作机制。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落实、材料报送、数据汇总等日常工作由县纪委党风廉政室具体负责。三、整治重点一是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问题;二是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的问题;三是脱贫攻坚工作中滥用职权、庸懒散浮拖问题。四、工作步骤三类重点专项整治工作计划3个月完成(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6月30日),可视整治成效酌情延长。(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3月20日前)。县纪委监察局牵头,于2017年3月20日前组织召开全县各单位、乡镇和纪检监察系统全体干部参加的动员部署会,及时传达省州关于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拟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找准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县级机关各单位、各乡镇要结合本工作方案拟定自查工作的细致计划,提出目标,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级机关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要围绕“三类问题”制定督查计划,跟进督查督促。(二)摸排问题阶段(3月21日至4月20日)。县纪委监察局要紧密结合“服务大局抓监督、执纪为民到基层”等活动,适时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大接访”、“带案下访”等工作,坚持“一线摸底作风、一线排查隐患、一线发现问题”,重点强化对责任部门、乡镇、村(社区)领导干部和党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督查。同时,主动梳理问题线索,形成问题台账逐件交办督办,确保党员和干部始终在岗在位在状态。县级机关各单位“一把手”和各乡镇党委书记要认真落实“三类问题”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把扶贫项目落实、扶贫资金兑现、扶贫攻坚推动等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级机关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乡镇纪委每半月至少进村入户开展1次调研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扶贫领域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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