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教职工周转房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资源,给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国家及广州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校周转房的房源是学校现有未出售的住房和教工宿舍。第三条 学校周转房不实行实物分配,全部提供给无房教职工只作周转租用,实行有期限、契约化、物业化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 管理部门第四条 后勤管理处代表学校实行管理职能,负责学校教职工周转房房源的统筹安排调配,签订租房协议,办理人员入住手续,退房手续,并监督周转房的使用。第五条 以契约的形式约定由后勤服务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周转房的维护、清洁等工作。第六条 学校财务处负责周转房的租金、押金等款项的收取。第七条 学校各部门(单位)配合后勤管理处开展周转房管理工作。 第三章 租住对象第八条 本校正式事业编制的在职教职工,且符合以下租住条件方可租住:;; ; ;第九条 已在三元里校区或大学城校区租住周转房者不再重复租住周转房,但允许因工作所在校区的改变申请调整;第十条 停薪留职者、出国留学(包括港澳台地区)者不予租住学校周转房。 第四章 租住程序 第十一条 凡要求租住学校周转房者,由本人填写租房申请表,并由所在部门领导和人事处签署意见,后勤管理处审核,对符合租住条件的教职工,根据学校周转房房源情况按十九条规定统筹安排,通知入住,由后勤管理处监管科代表学校与租户签定租房协议,办理入住手续。第十二条 特殊情况者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安排。第五章 租房期限第十三条 为了执行国家货币分房政策,鼓励教职工在外购房,对符合上述入住条件的教职工,学校仅提供自签约租房日起不超过三年的过渡周转房,住满三年时须办理退房手续。确有特殊情况需继续租住者,在房源情况容许时,经学校后勤管理处批准可适当延长租房期,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按第二十一条规定收取。第十四条 教工周转房最长租住期限为四年。第十五条 租住周转房的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无条件退还周转房:;、自动离职、停薪留职、出国留学的;、除名、解聘、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约的; ;。第十六条 办理退房手续前,住户应自行办理管道燃气、网络电视、电话等项目的报停结算,结清房租、水电费、清洁费、治安费等,将室内地面、洗手间、厨房等清洁干净,不留污迹,经后勤管理处检查认可并交回所有住房钥匙后,办理退房手续。第六章 住房分配原则第十七条 租住人员的安排采取“统筹安排,便于工作”的原则,教职工周转房安排在本人主要工作的校区,工作地点变动后,其租住地点可申请作相应调整。第十八条 由于学校现有的教职工周转房房源紧张,原则上单身职工和单职工按床位租住,双职工按一房一厅租住,每人租住面积平均不少于5平方米,博士毕业或中级职称以上的教职工每人租住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具体视当时房源情况而定。第十九条 周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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