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2004—0204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北京轨道交通昌平线(一期)高架桥下(昌平区段内)绿化工程 发包方: 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承包方: 北京金亮点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园林局二OO四年二月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发包人(全称): 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承包人(全称): 北京金亮点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资质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叁级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第1条 :北京轨道交通昌平线(一期)高架桥下(昌平区段内)绿化工程 : 轨道交通昌平线(一期)高架桥下部分 : 设计图纸中所有工程施工 : : 自筹资金 第2条 : 设计图纸中所有工程施工 : 114852m2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第3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2)本合同条款(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图纸(5)工程量清单(6)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 。。、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第5条 : 四套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第6条 : : 李海东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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