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奥运,安全、文明行车”竞赛评比活动通知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2008年4月7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奥运交通保障及安保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十七大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运用先进科技手段(GPS),提高安全监督保障能力,夯实监管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推动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发展。以“迎奥运,安全、文明行车”为主题,以“平安奥运”为目标,紧紧围绕“安全奥运”理念要求,开展安全、文明行车竞赛评比活动,提高本企业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营造有序、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奥运交通环境。二、竞赛时间、方式及内容1、竞赛时间: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2、竞赛方式及内容:在公司范围内开展行车单位之间、班组之间、单车之间的全方位的“一对一”的竞赛活动,要求客运公司要搞好各运输分公司之间、线路之间、单车之间及维修专班之间的安全竞赛;站场公司要抓好“三品检查”、“出站双签”及车辆安检专班的竞赛活动;多种经营公司要抓好旅游出租车、驾校车之间的竞赛活动。竞赛内容紧紧围绕“平安奥运、安全、文明行车”为主题。三、具体步骤:(1)2008年5月1日至5月31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各参赛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根据竞赛活动内容分解落实相应竞赛活动方案,进行动员发动工作,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承包人和驾驶员中倡导树立安全文明行车的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具体竞赛活动方案于2008年5月底报集团公司安监部。(2)2008年6月1日至8月24日为竞赛实施阶段,各参赛单位要按照竞赛方案和具体布置,要结合国家“隐患治理年”活动,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抓住竞赛活动契机,力求竞赛活动不走形势,认真组织实施并取得实效。(3)2008年8月25日至8月31日为表彰总结阶段。对于竞赛活动中的优胜者,公司将对其进行通报表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竞赛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并将竞赛活动情况以材料形式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四、竞赛评比规则及评分标准1、竞赛评比优胜者的必备条件为竞赛期间无责任事故。(20分)2、车容车貌美观,无私自改装车辆行为。车辆符合相应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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