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扣除标准大全档.docx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6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6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扣除标准大全2016-11-21 11:32:10 来源:亿企赢525 0分享到:收藏:关于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的意见商秩发〔2016〕427 号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的通知 交办运〔2016〕143 号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2、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法人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 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应于每月 15 日前,按照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工会在收到工会经费后,应向交款单位行政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税务部门据此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超过 14%的部分,应当作为企业所得税调增项目计入“递延税款——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作为扣缴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在报表上则反映为“递延税款贷项”。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财税[2012]48 号)规定: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财税[2012]48 号)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的部分,准予扣除。 2、非公益性捐赠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扣除标准大全档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