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项目经理/工程师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配置企业优质资源,促进企业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创优争先氛围,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林科技工程公司全体项目经理和工程师。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三条评审委员会公司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办法的制定、评选活动的组织以及最终结果的评定。第四条人员组成由公司总工程师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各工程公司(部门)及管理部门经理任委员。第五条评审委员会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第三章评选标准第六条评选类别按照优秀项目经理和优秀工程师两个类别进行评选。第七条基本条件优秀项目经理和工程师必须全部具备以下条件:一、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二、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1年以上;三、有承担或参与单体造价500万元以上项目的经验;四、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或者建造师证书,工程师具备助理以上职称证书,并且在满足资格评定的前提下,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如已获得初级职称证书,但条件满足中级职称评定未参加中级职称评定的,不得以初级职称参加优秀工程师评选);五、注重基础档案资料的归档和保管,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严谨、科学、规范。第八条加分项一、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获省级或省级以上单位表彰(加4分);二、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获得北京市园林绿化协会颁发的精品工程奖项(加3分);三、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获得北京市园林绿化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加2分);四、在项目品质或工作态度上获得甲方或者第三方书面表彰(加2分);五、参选人同时具备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和建造师证书(加2分);六、参选人持有的中级职称的发证单位为除北京林业大学以外的单位(加2分)。第四章评选程序第九条评选程序分为部门推荐、项目现场考评、答辩三个部分;第十条部门推荐各部门应将所有符合参选条件的员工向评审委员会进行推荐,经参选人填写报名表(附表一)、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提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对报名材料进行复核;第十一条项目现场考评评审委员会将对参选人的项目进行现场考评,考评标准及分值(见附表二)第十二条评选会议一、参选人述职。述职内容包括个人简历、项目经验、工作感悟收获等方面,总时长不超过15分钟;二、答辩。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现场考评以及参选人述职的情况进行提问,参选人回答问题;三、评审委员会针对参选人述职及答辩情况进行打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第十三条计分规则项目现场考评部分的分值比重为70%,结果加上述职答辩分数和加分项,最终计算出每个参选人的总分数(见附表四)。第十四条名单公示按参选人的总分值排名,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和优秀工程师分别不超过两个类别参选人总数的30%,最终名单将在公司范围内公示。第十五条本办法仅适用于2009-2010年度评选活动。工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司工人管理规范化,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本部所有分公司和职能部门以及各花卉、苗木生产基地雇用的工人。第二章用工形式第三条劳务派遣用工:工程部门采用此种用工形式,花卉及其他业务部门将劳务派遣方式作为用工的首要选择,或者将现有工人挂靠于劳务公司或施工队,以合理避免劳动纠纷;第四条在难以实现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下,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招用工人以签订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为主;管理岗位、技术岗位等联系性较强的工作岗位可以签订固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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