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与法论文.doc:..从法律和生活浅谈政府官员清廉与腐败何为清廉,何为腐败。清廉则是为政清白廉洁,这是为官者立身处事的根木。而官员的腐败则是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现在从法律角度看,官员清廉就应该是合法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全心全力,而官员腐败就是国家公务员借职务之便非法获取个人利益,最终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其实官员的清廉与腐败,是市很多方面导致的。纵观中国的过去,即使都有监督机构,但中国各朝代的政府以及近代的国民政府都不少腐败现象,难道说政府屮有腐败有正常的吗?回到现在来看,看看中国,从课上老师讲述的“十不”现象可知,中国腐败现象是十分明显,十分猖狂的。再了解国外情况,据搜集回来的资料,全世界133个国家和地区的公务员及政治家的腐败程度进行了排名。得分最高即腐败程度最轻的依次有芬兰、冰岛、丹麦等。,而中国的排名就不值一提了。别的国家不提,就我们自己香港政府也是以清廉自称的,当发现有小小腐败的苗头,特首都会公开发话,向公众表明一切。也许,我们的经常都会问,为什我们中国大陆政府在这方面就不能有些许进步呢?是哪方面出了错,哪方面做得不好呢?其实,这都与法律体制,监督力度,政府公开度都是有关的。同时,想起在《生活与法》的课上,老师给我们讲述了官员“I-不”情况。其中就隐含着政府清廉度,公众对政府信任度的问题了。官员代表政府,政府为民服务,冃为民生而存在。当人们的生活因为政府内部腐败而导致一连串不良后果时,这责任却是由全社会承担的。所以我们应该加紧反腐的步伐,强力打击腐败贪污现象。虽然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去制止政府官员腐败的行为。例如,《宪法》1997年9月12H,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乂如《刑法》对贪污罪、受贿罪等一些与反腐败有关的犯罪有明确规定。但事实上,民主法制建设还不够健全,尤其是惩处渎职、贪污、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的法律法规。在物质文明建设快速发展、社会资源调配权力集屮于政府官员手中时,部分领导干部贪念膨胀、利欲熏心,而又得不到完整有效的监督,导致腐败屡禁不止、大案要案频发。时常会听到一些这样的话语:法律是保障有钱人的工具。当你有权有地位时,感觉将是可以呼风唤雨了。这就是中国政府的状态。事实上法律赋予了民众权利去监督政府的日常工作,但是民众不主动,主动地民众很多时候有无从下手。看北欧国家政府,他们的主要工作原则是透明与公开,所有档案都对公众开放,接受市民和媒体监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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