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PY20XXCG094招标人:平邑县人民法院代理机构:临沂安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日期:二〇一七年六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一、总则 5二、招标文件 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18六、合同的授予 29第三章项目说明、要求 30一、项目说明 30第四章授予合同 66一、授予合同前调整货物(服务)数量的权力 66二、签订合同 66第五章附件 72公开招标公告平邑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平邑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PY20XXCG094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采购预算:200万元。四、项目内容:对我院原有案宗档案进行彩色模式扫描,并对所扫描的内容进行软件统一管理,保障所有内容可以上传到高院统一管理平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5。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XX年6月26日09时00分至20XX年6月3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冠鲁商务中心)3。方式:请携带以下相关材料购买(注:以下资料须提供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叁份加盖单位红色公章装订成册留存,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邮箱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并保证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4。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XX年7月17日14时30分至20XX年7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冠鲁商务中心)开标室八、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XX年7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冠鲁商务中心)开标室九、联系方式1。采购人:平邑县人民法院地址:临沂市平邑县西环路中段联系人:刘主任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安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地址:临沂市兰山区燎原大厦2108室联系人:孙晓飞电话: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及范围1。1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本次招标仅适用于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2。定义2。1“招标人”系指平邑县人民法院。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临沂安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的单位。2。4“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人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2。5“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3。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中递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投标人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3。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3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合格的投标人5。1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5。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5。3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5。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5。5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6。投标有效期6。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6。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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