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营销中心销售提成与激励制度营销中心的销售提成方案将以净销额百分比的形式计算,并结合拒收退货率控制,达到按劳分配,质量效率双考核的目的。同时以激励制度为辅助充分调动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一、目的1、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2、提高签单成功率,降低虚假订单、无效订单等因素导致的退货率。二、适用范围株式会社慧智统合上海事务所营销中心的全职销售人员和兼职销售人员。三、提成制度1、结算方式:隔月结算。2、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将结合业绩任务考核和退货比率考核为一体,以完成业绩任务的比率划分销售提成比率;以退货比率划分销售提成系数。3、销售提成计算办法:1)全职销售人员销售提成=净销额×销售提成比率。净销额=当月发货金额-当月退货金额。2)兼职销售人员销售提成=净销额×销售提成比+车贴。净销额=当月发货金额-当月退货金额。4、销售任务额1)全职销售人员任务额销售人员任务额由每月月初由销售管理人员公布。试用期员工按正式员工的50%计算任务额。2)兼职销售人员任务额兼职销售人员的任务额由自己安排。5、销售提成比率1)销售人员提成比率提成等级销售总额全职销售人员提成比率车贴第一级>=50002%-第二级5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3%-第三级10000元~10万元(含10万元)5%-第四级10万元以上8%-2)兼职销售人员提成比率提成等级销售总额兼职销售人员提成比率车贴第一级>=5000元3%100(销售额>=1000元)第二级5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5%300第三级10000元~10万元(含10万元)7%400第四级10万元以上8%500兼职销售人员超过3个自然月无任何销售合同反馈视为自动解除合作关系。解除合作关系的兼职销售人员之前客户所产生的加定销售额不再累计给个人归公司所有。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完成兼职工作但是有意向继续在次月完成,需提前申请《兼职人员请假单》,经公司同意后允许请假。解释:《兼职人员请假》只能请假周期为1-3个自然月。6、退货金额退货金额是当月实际产生的退货金额累积。因不可抗拒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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