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级社法律责任发展.doc:..船级社法律责任最新发展船级社的发展演变船级社主要是鉴定船舶等级的一个专业机构。1760年的英国劳氏船级社是最早的一家船级社。随着海运的发展和政府对海运的关注,船级社于1850年后在各国相继成立,并且政府授权船级社按标准检验船舶的权利,这样船级社签发的证书就是受国家认可的。之后船级社的业务在不断的变化扩展,从签证、公正检验、入级检验到法定检验。另外,船级社还获得了政府授予的ISM的审核权,可知,船级社的特殊地位,类似于政府机构的企业,船级社的业务很多是受到政府的授权和认可的。可是,船级社的这种评定船舶等级的特殊身份,导致了一些船舶所有人为获得船级社的入级证书而出现贿赂船级社工作人员的情况,这都造成船级社的鉴定船舶质量的下降,出现玩忽职守的情况。船级社受政府的授权即掌握着船舶是否能入级的权力,其是否应受到的法律的约束,促使其进行规范经营。船级社的法律责任世界各国对船级社一般实行免责惯例,但是近年频繁发生海难和船舶油类泄漏事故,使各国开始思索这一惯例的正确性。接下来将对于船舶是否应该承担第三方责任进行分析。刑事责任。船级社工作失当造成船舶发生事故是否应追究其法律责任,事故严重的是否能追究其刑事责任。英国Ramsgate港口因通道坍塌造成人员伤亡,调查结果分析,主要是劳氏船级社的工作过失造成的事故。这次事故劳氏船级社第一次承担了刑事责任,并且以前还没制定针对船级社刑事责任的法律。但我国并没有船级社承担刑事责任的案例。我国海南发生的“11・20”“招洋”轮爆炸事件经调查主要原因分析如下:法兰密封垫片老化和密封垫片不符合规范。其中船级社对船舶的检验是存在漏洞的,但并没有追究船级社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上文中有提到船级社的业务,其中就有法定检验。但船级社是企业,是受船东和保险人的委托而进行检验的,除法定检验外,其他的业务中船级社应承担民事责任。船级社主要业务是入级和公正检验、签证,所以船级社多需承担民事责任。但各国的在对船级社法律责任方面的立法会有不同之处。英美等国这方面的立法则比较复杂,船级社主要需承担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等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指因船级社的疏忽造成的责任,合同责任包括船级社没有按合同履行其义务和违背合同默认的义务的责任。可现实中,对船级社进行追求责任是很难的。案例1:1984年,Sundancer号货船沉没事件。该船经ABS船级社检验后出航,但因船舱水密性的缺陷而造成事故。该案中船级社被判定不须承担责任。理由是海商法规定船级社不承担船舶适航的义务,是船东的责任。可见,船级社虽然承担检验船舶的工作,但是不能因为经其检验的船舶出现问题就由船级社负责。如果船级社对船舶所负的法律责任应该是有限制的,不然,船舶出现任何问题都要船级社负责,船级社在支付大量赔偿金的情况下,是无法正常的运营的。案例2:宁波海运集团控告德国劳氏船级社。宁波海运集团于2000年从德一家公司购买BALTICMERMAID号船,且把该船租给对方公司进行经营。当船从该德国公司退组返还时,海运集团发现船有严重损坏,后请被告公司对船进行检验,但检验结果是该船没有问题,S)检验,却发现严重问题。因此,原告以被告出具虚假检验证明,给其造成巨大损失,要追究被告的民事责任。但该案判决是德国劳氏船级社不需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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