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挂牌人: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买受人:刘荣富、王华、郑文威2005年9月13日—2005年9月23日下午4时止在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通过公开报价,挂牌人确认竞买人刘荣富、王华、郑文威为本次挂牌标的的买受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特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如下:挂牌成交标的及成交金额:挂牌成交标的为渡船头农民新村16#安置地剩余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成交大写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壹佰元正(¥)。付款期限与方式: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到遂昌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2005年9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款。若逾期未缴纳,‰向遂昌县国土局支付逾期滞纳金,滞纳金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若出让金缴纳逾期超60天,遂昌县国土资源局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违约责任: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取消其竞得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一)竞得人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二)竞得人未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三)竞买人未按规定时间与遂昌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违约,遂昌县国土资源局有权取消竞得人的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另行挂牌出让该地块时,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挂牌成交价款的,本次竞得人必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违约赔偿金。(四)竞买申请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五)竞买人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本确认书一式叁份,县国土资源局、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买受人各存一份。挂牌人: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电话:0578—8181626买受人:刘荣富、王华、郑文威电话:8133963、**********、**********遂昌县国土资源局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二00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挂牌人: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买受人:唐丽萍2005年9月13日—2005年9月23日下午4时止在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通过公开报价,挂牌人确认竞买人唐丽萍为本次挂牌标的的买受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特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如下:挂牌成交标的及成交金额:挂牌成交标的为渡船头农民新村9#安置地剩余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成交大写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正(¥)。付款期限与方式: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到遂昌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2005年9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款。若逾期未缴纳,‰向遂昌县国土局支付逾期滞纳金,滞纳金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若出让金缴纳逾期超60天,遂昌县国土资源局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违约责任: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取消其竞得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一)竞得人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二)竞得人未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三)竞买人未按规定时间与遂昌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违约,遂昌县国土资源局有权取消竞得人的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另行挂牌出让该地块时,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挂牌成交价款的,本次竞得人必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违约赔偿金。(四)竞买申请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五)竞买人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本确认书一式叁份,县国土资源局、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买受人各存一份。挂牌人: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电话:0578—8181626买受人:唐丽萍电话:8133923遂昌县国土资源局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二00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挂牌人: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买受人:鲍长寿、夏作波、项观朝2005年9月13日—2005年9月23日下午4时止在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通过公开报价,挂牌人确认竞买人鲍长寿、夏作波、项观朝为本次挂牌标的的买受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特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如下:挂牌成交标的及成交金额:挂牌成交标的为渡船头农民新村8#安置地剩余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成交大写金额为人民币叁万伍仟贰佰元正(¥)。付款期限与方式: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到遂昌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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