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安3-6-1-1
分部工程名称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
作业内容
基坑开挖、回填、地下防水、桩基、基坑降水、基础混凝土、砌体
交底内容:
十二、灌注桩施工时,桩管沉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桩帽及桩锤升到4m以上锁住,方可检查桩管或浇注混凝土;耳环及底盘上骑马弹簧螺丝,应用钢丝绳绑牢,防止折断时落下伤人,耳环落下时必须用控制绳,禁止让其自由落下;钻孔灌注桩浇注混凝土前,孔口应加盖板,附近不准堆放重物。
十三、基坑开挖深度小于3m时,可采用重力排水,开挖深度超过3m时,宜采用井点降水。降水深度超过6m时,宜采用多级轻型井点或喷射井点降水,也可采用深井井点降水,或在深井井点中加设真空泵的综合降水方法;放坡开挖或无隔水帷幕围护的基坑,降水井点宜设在基坑外,有隔水帷幕围护的基坑,降水井点宜设在基坑内。
十四、井点降水时设备的排水口应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防止排出的水回渗入坑内;降水过程中必须与坑外水位观测密切配合,注意可能由于隔水帷幕渗漏在降水时影响周围环境;坑外降水,应采取在降水管与受保护对象之间设置回灌井点或回灌砂井、砂沟等措施,减少井点降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十五、基础施工,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或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十六、,张挂密目式安全网,并确保具有一定的侧向受压力,上下基坑要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楼梯,其平面位置按方案要求考虑不同位置的作业人员上下方便。
十七、支撑作为坑内架空便道使用时,必须在支撑两侧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防护要求按临边防护的标难,其它无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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