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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审理程序++定稿.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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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辩论分四阶段,上诉方发言,被上诉方答辩,互相辩论,最后征询意见。同时争取调解,调解不成的,宣判。一、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现在再宣布法庭纪律,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员,合议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入庭)[审判长]:请坐。[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被告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审判长]:(敲锤)现在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23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审判长]:原告讲一下你的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原告]:[审判长]:原告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身份、代理权限[原告委托代理人]:[审判长]:被告讲一下具体情况[被告]:[审判长]:被告代理人的姓名、身份、代理权限[被告代理人]:[审判长]:第三人讲一下你的姓名、出生年月、职务及家庭住址[第三人]:[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现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如下: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三、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四、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五、经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六、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有关人员回避。七、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有申请撤诉的权利。八、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原告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九、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关决定不服,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复议。十、当事人有提起上诉、提出申诉和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当事人应履行以下诉讼义务: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二、遵守法庭秩序,服从审判人员指挥。三、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举证和如实陈述案件事实的义务。四、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审判长]:原告是否听清楚了。[原告]:听清了。[审判长]:被告是否听清楚了?[被告]:听清楚了。[审判长]:第三人是否听清楚了?[第三人]:听清楚了。[审判长]:原告王洪兴诉恩施市公安局一案由本院审判员张晓艳担任审判长,审判员白逻和人民陪审员徐婧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张慧和冯长江担任法庭记录。关于合议庭组成的通知已在出庭前书面通知了当事人,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以及今天出庭担任书记员记录的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审判长]原告是否申请回避?[原告]:不申请[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不申请回避[审判长]:第三人是否申请回避?[第三人]:不申请回避。二、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根据原告提前向本院提交的起诉状,原告诉请本院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为:被告恩施市公安局2011年3月7日向原告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恩公(行)决字(2011)第154号文件。下面由被告说明该决定书的具体内容。[被告]:主要内容如下:《恩施市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审判长]:下面由原告陈述起诉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变更恩施市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恩公(行)决字(2011)第154号的决定。具体的判决是:决定给予王洪兴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贰佰元的处罚。2判令被告承担这次诉讼的全部费用。事实与理由:12011年2月2日上午十一时许,我与郜运香因过路的事在我家门口发生争执,期间郜运香辱骂我,我殴打郜运香,致使郜运香受伤。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失合理合法性。3从事实来看,我打郜运香属实,但是我认为其受伤程度为轻伤,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过重。[审判长]:下面由被告方进行答辩。请被告。[被告]:针对原告对我恩施市公安局所作的行政处罚不满,作如下答辩:1恩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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