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做好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使危险源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危险源监控和辨识的具体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分公司)总经理(经理)负责领导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负责领导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分公司)副总经理(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经理)进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在总经理(经理)不在时履行总经理(经理)对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分公司仓储安全科配合本分公司副经理做好危险源的监控管理。(科)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并组织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监督、备案、档案管理等。、用火、暴雨、雷击、装卸作业场所。在危险源的明显处设应置安全警示牌。。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有关规定,储存量超过临界量即构成重大危险源。民爆物品库区(同一单元)的临界量:工业炸药为10吨、工业雷管为1000万发雷管、黑火药为10吨;总量超过其中一项即可判定为重大危险源。、物防、技防和犬防实施重点监控。1、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者检查和管理人员检查,操作者应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前、班中和班后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重点是查现场、查违章、查隐患。2、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检查,落实四级危险点巡查制度。各级检查人应按要求填好检查记录,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并做好信息反馈。3、在重大危险源醒目处设立标志。4、实行定人定岗,加强岗位责任制落实。5、在重大危险源醒目处挂上库房代号、名称、危险等级、防雷级别、核定存量等。6、重大危险源和消防、防静电、避雷设施定期进行检查,检测。7、按规定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重大危险源的备案,接受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控制非岗位人员和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危险源内。,在核定存量范围内严格控制库房存量,降低风险。,绝对禁止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同库存放。,公司综合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在每年3月31日前将重大危险源有关材料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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