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滨江新区内湖景观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吉安市滨江新区内湖景观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单位: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章)法定代表人:彭学凯(章)联系人:茅惠民电话:**********招标代理单位:吉安市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编制时间:二0一0年五月二十七日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制投标须知第一节前附表工程名称江西省吉安市滨江新区内湖景观工程监理服务建设地点吉安市河东滨江新区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10]51号本项目投资约6000万元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河东滨江新区,南起赣江大道与经二路路口,北至渼陂西路与滨江大道交叉口北端,。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5公顷。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总期限480日历天。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专业资质。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于2010年5月27日下午5:00前将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公共资源交易网(.cn)发布,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现场踏勘时间自行踏勘地点吉安市河东滨江新区招标答疑1、招标人可采取电子信箱方式(zaobiaodaili@)。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10年5月31日下午5:00前,逾期不受理。3、招标人将于2010年6月1日下午5:00前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公共资源交易网(.cn)发布答疑结果。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正本壹本,副本叁本技术标正本壹本,副本叁本投标文件递交单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吉州区大桥西路7号农村信用联社十三楼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6月4日下午3:00前开标会时间2010年6月4日下午3:00前地点吉州区大桥西路7号农村信用联社十三楼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到位基本到位第二节综合说明一、总则(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河东滨江新区,南起赣江大道与经二路路口,北至渼陂西路与滨江大道交叉口北端,。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5公顷。2、监理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地面铺装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地下管线综合工程、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含栽植、铺植、整地、花坛、园路、水景、小品设施等)等工程项目施工期和缺陷修复期内的所有监理服务工作。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得到吉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监理资质等级要求;2、为具有被授于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应包括下列资料:(1)具有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专业资质书和企业营业执照原件;(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同时具有园林绿化系列或市政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必须满足本项目的要求。(3)外省投标企业在开标前必须到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凡未按要求办理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三)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在投标截止期前,因故需更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书面通知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同意后,报分管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无效,不可抗力情况除外。(四)本监理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五)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并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答疑结果公布。(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记录。(七)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补充通知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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