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防火安全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安全防火意识,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在此贯彻长春大学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根据学校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寝室、每一位同学,确实做到防火安全人人有责,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防火责任书。(一)、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学校各项安全制度,严格《长春大学学生寝室管理制度》第二、三、四、五条,做到寝室无明火无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确保寝室的安全。(二)、各寝室寝室长应对寝室安全负责及时检查寝室是否有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三)、寝室无人在寝时,应关闭寝室内的电源,并确保寝室所有电器处于关闭状态。(四)、寝室内严禁存放及动用酒精灯等明火物品,不存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不乱扔可燃物,不吸烟。(五)、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各种电器设备,严禁在寝室私拉电线,严禁在寝室存放和使用电炉、微波炉、热得快、电吹风、直板夹、电热宝等大功率超负荷违规电器。(六)、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各寝室接受并配合学校各级领导对寝室的安全消防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搞好寝室消防安全。(七)、各位同学应爱护寝室楼道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各位领导、老师反映。寝室负责人签字:2011年月日长春大学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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