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广告清理”承包合同与“金色年华体育节”闭幕式讲话稿合集.doc:..“野广告清理”承包合同与“金色年华体育节”闭幕式讲话稿合集“野广告清理”承包合同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将城区主次街道的野广告清除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采取招标询价的方式优选清除承包单位。一、项目名称某市某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建筑物外墙面、沿街商铺店面、主次街道两侧巷道口建筑物外墙面、路灯杆、沿街广告灯箱及其他各类设施上张贴、喷涂的各类野广告的清除管理。二、项目概况(一)实施范围某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建筑物外墙面、沿街商铺店面、主次街道两侧巷道口建筑物外墙面、路灯杆、沿街广告灯箱及其他各类设施立面乱贴乱画、乱涂乱写的野广告全部清除;(二)标准要求1、人员配备:,确保每条路段至少有1至3名专业清除人员负责野广告的清除治理。2、清除标准:当日张贴喷涂的各类野广告,必须及时进行清理(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每条路段负责清除的人员要加大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快速清理;城区'野广告”的清除必须彻底,坚持“同色覆盖、规则覆盖、无痕清洗”原则,尽可能避免二次污染;为减少乱张贴广告的发生,自费在城区合理位置设置20块广告张贴栏,免费供市民群众张贴合法广告,并安排专人负责对广告张贴栏进行管理,随时保持广告张贴规范、栏面干净整洁。(三)运作方式招标单位与中标方正式签订承包合同后,选定的承包单位须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承包期限原则上定为一年,期满后再根据实际运行管理是否取得最佳效果的情况,确定是否继续推行市场化运作方式或是否由该承包单位继续承包运行。承包方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招标单位有权依据招标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对承包方进行考核。签约后的年承包费按12个月平均分摊,由区财政将承包费逐月拨付到招标单位,再由招标单位根据监管部门日常检查考评结果扣除应处罚款后,在当月底前拨付给承包单位。由于承包方管理不善等各种原因,造成所承包路段责任区域的野广告较长时间无人清除或效果差、连续两个月测评和考核不合格的,招标单位有权与承包方无条件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四)事故责任本着“安全第一、服务第一、效果第一”的宗旨,承包方须重视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办理好所有工作人员的意外保险,确保设备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运行,并独自承担承包期间的一切刑事、民事、安全等相关责任。三、 参投人资格要求(一) 具有相应实力能履行野广告清除相关业务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具备清除野广告的专业人员和专业设施设备,有相应的清除管理经验与相关业绩,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说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某/自然人年龄为20-55周岁,自然人中标后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好具有野广告清除管理经营项目的独立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二) 热爱城市管理事业,身体健康,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专门从事野广告清除管理工作。有一定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四、 投标保证金(一)被询价投标单位应在递交询价文件前提交询价保证金,本次询价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参投人应于2017年**月Xx日一日17:00时前(节假日不休)交至某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询价保证金收据作为其询价资料的一部分。(二) 交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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