桁车电动葫芦整治标准.doc:..桁车、电动葫芦整治标准一、试车检查1、对新安装、经过大修,或闲置时间一年以上重新使用的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根据有关安装试车规定进行试车检查。a) 日常检查b) 月检查根据电动葫芦各部分结构在安全运转上的重要程度、使用频繁程度以及是否易损件等来确定检查周期,一般分为三个等级:——1级:每月应检查一次;——2级:每3个月应检查一次;——3级:每6个月应检查一次。C)年检查:正常工作的电动葫芦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d)维护保养:1、 为确保电动葫芦的可靠性与寿命,应对葫芦进行定期润滑和维护保养。2、 钢丝绳的使用、保养和报废a) 钢丝绳是电动葫芦起升机构的关键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葫芦的安全使用,常因磨损、断裂而报废,因此应始终处于良好的润滑状态,并定期检查其末端的固定情况。b) 当钢丝绳达到GB5972中规定的情况时应予以报废,并及时更换新绳。3、、月检、年检中,凡不符合要求的均应立即维修、调整或更换零部件。:a) 维修时更换件应与原件材料、性能相同;b) 结构件需焊修时,所用的材料、焊条及焊接质量等均应符合原结构件的质量标准;C)电动葫芦处于工作状态时,不许进行保养和维修。:a) 导绳器b) 密封圈c) 制动环d) 运行电机轴端高速小齿轮等。二、车间应经常检查设备工作情况和状况,并定期检查以下项目:1、 每年对在用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进行额定载荷试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2、 每月对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吊钩、钢丝绳、滑轮组、配电装置及线路、液压保护装置等进行损伤及工作情况检查。3、 每天应对防断绳装置、轨道、钢丝绳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4、 经检查发现电动葫芦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行。5、严禁超负荷使用,起吊接近额定负荷的重物时,应有物重依据或进行估算。6、 限位器不应作为行程开关经常使用,更不得拆除。7、 不宜用葫芦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以防零件发生永久变形。8、 做好电动葫芦各运动部件的清洁润滑工作。9、 根据葫芦的使用频繁程度,定期对葫芦进行全面的维修保养。10、 使用完毕后,应将吊钩升离地面2米以上,并将电源总闸拉开以确保安全。11、 操作人员必须经特种作业培训后持证操作。12、 起吊口护栏完整且护栏刷红白相间油漆,二楼以上护栏必须装有踢脚板。13、 起吊时,行车下严禁站人,活动期间发现该问题以及无证操作、违章操作行为,直接视该设备不合格,且有关人员按照《选煤厂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14、 起吊钩头必须有闭锁装置并且保持完好。15、 机体无严重变形,无开焊,防锈蚀良好,局部生锈时,无脱氧、化皮现象。16、 轨道牢固平直,倾斜坡度不超过l%o,两轨接头处轨面高低相差不得大于lmm,两轨平行,轨距一致,轨距误差不超过±4hihi。17、 桥式抓斗机,抓斗滑轮转动灵活,完整、不脱绳。抓斗开闭灵活,闭合时两边切割刃口密接。18、 大小跑车行走正常、平稳、升降动作灵活,过卷保护装置灵敏可靠。卷筒无裂纹,绳槽深度磨损不超过2nun。19、 制动装置灵活可靠。—,停止时接触紧密。闸轮表面磨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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