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Ji.-..●■螂謦謦三采f1=l养走ml-lm@管理体制改革解读北京市《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政策出台】2015年2月6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京政办发[2015]8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北京市为深入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继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后的又一惠及老年人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北京市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正式拉开序幕,对探索和推进全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迈出了坚实有效的一步。【基本原则】意见》遵循“强化托底、保障基本,居家优先、机构支撑,盘活资源、提高效能,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强化托底,保障基本”是指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重点为城市特困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中的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80周岁及以上,下同)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及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失能、高龄老年人提供供养、护理、照料等服务,履行好政府托底保障职能。“居家优先、机构支撑”是指优先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从资金投入、项目建设、专业培训等◎李绍纯袁世岗李放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辐射带动作用,为居家社区养老提供指导和帮助;逐步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格局。“盘活资源,提高效能”是指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多元化、多样性、品牌化养老服务,进一步提高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益。已运营的公办养老机构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运营;新建的公办养老机构原则上采取承包、委托管理、联合经营等模式,由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是指既要统筹规划、注重长远、整体推进,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逐步实施;既要把握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统一要求,又要区分不同地区不同情况,突出重点、强化特色、分类推进,避免一刀切和一蹴而就的粗放式改革。同时,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的改革目标,即:建立起功能明确、运行高效、权责明晰、监管有力的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体系。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作用全面增强,养老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素质显著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服务功能和范围进一步拓展,更好地满足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行业标准更加科学规范,涌现一批带动力强的养老机构,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养老服务行业市场机制进一步完善,除承担托底保障职能的公办养老机构享受政府补贴外,其他公办养老机构与社会办养老机构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主要任务】((意见》围绕如何更好地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职能;如何盘活存量养老资源、激发新增养老资源效益,提高服务保障质量水平;如何发挥机构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支撑作用;如何在养老服务中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如何在现状条件基础上稳步推进改革等重点问题,提出八个方面的主要改革任务:第一,对公办养老机构进行科学分型。将公办养老机构划分为公办公营、公办民营、公建民营三种运营模式。公办公营是指政府拥有养老机构所有权,并行使运营权的运营模式;公办民营是指政府通过承包、委托、联合经营等方式,将政府拥有所有权并已投入运营的养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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