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备法官培训心得体会单位:襄城县人民法院姓名:马曙光2011年10月10日—10月25日2预备法官培训心得体会本月,我和300余名同行参加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预备法官培训班。在为期一个月的培训中,省高法、市中院的二十多名在职法官和郑州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等学校的四名教授为我们开设了多个专题讲座。内容涵盖了法官工作的方方面面,从刑事诉讼到民事诉讼再到行政诉讼;从单一之诉到复合之诉;从司法礼仪到廉政教育;从庭审驾驭到司法文书写作;从审判实务到执行工作;等等。我带着许多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走进课堂,感受最深的是培训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审判业务实践,同时各位授课法官和教授对相关理论与法律规范的熟练掌握与对审判实践的深刻剖析,使大家从中获益匪浅。通过培训,在增长法官业务知识的同时,最大的收获,就是深化了对成为一名合格法官在政治立场、职业操守、业务能力等方面要求的认识:一、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大局观和全局意识,自觉坚持“三个至上”学习中,我深深感到,政治立场是司法活动的前进指南,是法官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集中表现,也是判断一个法官称职与否的核心标准。因此,必须明确政治方向,坚定政治信仰,分清大是大非,做到大局为重,服务大局。具体而言,就是要在司法工作中实践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至上”的司法理念,3把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宪法法律的规定牢记在心坎里,使之成为引领司法工作的路标、指引司法实践的灯塔。为此,一个法官要有对党的事业负责的强烈责任感,善于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升党的形象;要有为人民司法的高度使命感,时刻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满腔热情地把定纷止争,维护人民利益当作自己最神圣的职责;特别是在处理事关重大敏感案件时,一定要从大局出发,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规定,不机械照搬法条,做好劝导调解,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将危机化解于萌芽状态。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完美统一。从而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崇高目标。二、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化身,是人民平安、社会稳定的守护神,正如先贤所言:“自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法官是唯一仅存的介于人与神之间的职业。”可见,法官的职责是多么庄严神圣,法官的地位是何等崇高伟大。但法官职业的庄严神圣,必须依靠法官的公正廉明作为保障,所谓“正人必先正己”。如果法官自身不能廉洁公正,又怎能做到惩恶扬善、主持公道?如果不能宁静淡泊、不徇私情,又怎能做到公正执法,匡扶正义,安定社会?不可否认的是,在商品经济和市场大潮的冲击下,虽然大部分法官依然能够做到洁身自好、严于律己。但也有少数人坠入了拜金主义的深渊,物欲层层加码、贪婪得寸进尺,直至走上犯罪道路,这样的害群之马虽然为数不多,却严重败坏了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尊严与形象。因此,我们必须时刻牢记,对一个法官来说,廉洁奉公,坚持操守就是他的灵魂与生命。金钱并非万能,它买不来的是法官对人民的忠诚、对法律的信仰、对职责的坚守。越是在诱惑面前,越是在压力面前,越要保持“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浩然正气。时刻把握好心中的那道防线,甘于清贫,耐得寂寞,超然物外。以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为标准,洁身自好、严于律己。做到内不为物欲所惑、不为情欲所动,不为权欲所迷;外不为名利所诱、不为权势所迫、不为人情所累。古人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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