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基本情况1、自然、社会状况北安林场位于延寿县西北部,行政区划隶属黑龙江省延寿县青川乡,地理坐标为东经127度54分--128度9分,北纬45度8分--45度36分。东与胜利林场相接,西与尚志市为邻,南靠尚延公路,北与宾县接壤。山系属长白山脉完达山系张广财岭西坡,地势北高南低,平均坡度为10—20度,最大36度,平均海拔300米,境内以双鸭山为最高,。水系属松花江水系,主要水资源有:松花江一级支流蚂蚁河及其二级支流西柳树河、小型水库2座。本地区气候受海洋和大陆气候影响,冬季寒冷干燥,无霜期短,,最热40度左右,平均降雨量600毫米,集中在7--8月份,植物生长期120天左右,全年日照时数为2561小时,年积温2200度。森林植被是以阔叶混交林及人工营造的落叶松、樟子松纯林、红松针阔混交林为主,%。主要树种有柞、桦、杨、椴、榆、色、水、胡、黄等20多个品种。同时下木分布有胡榛子等100多种,草本植物1000多种;荒山、荒地植被主要是小叶樟及其杂草草场和柞、榛、胡枝2子杂草草场。土壤以森林暗棕壤为主。本区以农业人口为主,包括1乡1镇。有18个行政村、65个自然屯。交通便利,延寿至尚志高速公路贯穿我场施业区南部、由延寿县城通往宾县的公路经场而过,通往各乡村道路也比较多,通讯发达,光缆网络纵横全区大部分地区。我场始建于1960年,建场时施业区面积228540亩,一九七五年,石城林场划归我场。自1976年起,经营面积扩大为390645亩,1980年,根据省委[1978]86号文件精神,将部分有林地和宜林荒山荒地划归社队,散生林区1993年春由林场公司划归地方局,1998年又划回我场,至此,我场经营面积为266010亩,2004年林地清查,又将44055亩原来权属争议的国有林地自农民手中收回,至此,我场经营总面积为310065亩,自1960年建场以来,我场针对本场实际情况,采取了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的措施,严厉打击乱砍盗伐,大力开展护林防火、植树造林运动,使我场的森林资源、生态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我场现有职工156户,总人口470人,职工总人数为233人,其中管理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42人,职工中文凭中专以上的44人,工程技术人员11人,房屋面积6124平方米,林区公路10公理,林道各76公理,通讯线路60公里,交通车辆3台,防火设备4台,年造林能力3000亩,年生产木材3800立方米,总收入339万元,总支出330万3元,利润9万元,,固定资产现值167万元。(见附表一)2、森林资源状况我场总经营面积为310065亩,其中林业用地309000亩,非林业用地1065亩。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208365亩(其中防护林129475亩、用材林78890亩),未成林造林地3885亩,疏林地面积255亩,灌木林地105亩,苗圃30亩;林业用地中无林地96360亩(宜林两荒750亩,其它无林地95610亩)。非林业用地1065亩(地类为其它无林地)。在我场208365亩的有林地中天然林面积167835亩,人工林面积40530亩;林木蓄积为1011620立方米,其中天然林蓄积为867113立方米,人工林蓄积为144507立方米。在我场208365亩的有林地中用材林面积78890亩,蓄积为427435立方米;防护林面积为129475亩,蓄积为584185立方米。在天然林中,防护林面积为103240亩,蓄积为496232立方米;用材林面积64595亩,蓄积为370881立方米。在人工林里,防护林面积为26235亩,蓄积为87953立方米;用材林面积40530亩,蓄积为144507立方米。(见附表二、三)3、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的结果(1)国家级公益林4根据黑龙江省《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实施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分类标准,结合我场实际情况,将我场施业区的平安施业区,场部施业区,位于松花江一级支流蚂蜒河中游南岸,其森林分布在第一山脊以内的土壤瘠薄,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带的森林划分为国家级公益林,界定面积121900亩,%,二级林种为水源涵养林。按地类分:国家级公益林中有林地面积121900亩,%。(2)一般生态林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十分艰巨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遵循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进行合理的布局和安排,一般生态林除重点生态林区划以外的公益林划分为一般生态林,它分布在施业区的中部,界定面积87795亩,%,二级林种全为水源涵养林。按地类分:一般生态林中有林地面积7575亩,%;未成林造林地面积210亩,%;宜林地面积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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