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及任期1、团支部委员会应由3-5人组成。2、团支部委员会应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权益委员岗位,其中支部书记不能兼任其他委员职务。3、经选举产生的团支部委员会的任期为一年。二、团支部委员会的产生1、团支部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应在院(系)团委的指导下,由团支部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2、团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应符合如下条件:(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2)品德优秀,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4)责任心强,工作踏实,热心为同学服务;(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团结同学,集体荣誉感强。3、新生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结构合理的原则,可由全体团员酝酿提名,由院(系)团委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团的支部委员会委员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经全体团员充分酝酿后,直接投票选举产生。4、团支部委员会书记候选人由新选出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提名,经院(系)党组织和院(系)团委同意后,根据新选出的委员会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由团员大会直接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三、团支部委员会常项工作内容1、做好团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2、做好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3、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4、组织青年志愿者注册,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5、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6、实施思想引领工作。7、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8、开展大学生维权工作。9、落实团支部公开承诺制度。10、开展结合本院(系)团学工作重点的特色工作。11、定期关注共青团网站,及时了解我校共青团工作动态,保质保量地完成校团委和上级团组织布置的相关工作。12、加强团支部新媒体建设,注重利用新媒体开展团的工作。四,团支部委员会委员职责1、团支部书记(1)负责主持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对团支部工作全面负责。(2)及时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并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情况。(3)从团支部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团支部的工作计划,并在支部大会上及时总结前一阶段工作。(4)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分析、讨论支部阶段性工作,提出今后的工作意见,团结支部班子成员共同开展好团的各项活动。(5)注意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方面的动态,善于做团员的思想工作,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和解决。(6)与各个委员保持密切联系,督促和帮助其他委员做好工作。(7)定期做好团支部工作的全面总结,及时向党组织、上级团组织汇报团的工作。(8)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2、组织委员(1)协助团支部书记抓好团支部班子建设,安排好团的组织生活,做好团内各项工作、会议的记录。(2)关心支部培养考察对象的思想状况,做好团员组织发展工作。(3)总结支部建设经验,了解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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