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南城高登基培训中心聘用合同甲方名称(聘用方):甲方地址:甲方法人代表:联系电话:乙方姓名(受聘人):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甲方(聘用单位):东莞市南城高登基培训中心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 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第二条 ,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要求甲方提供与授课对象相关的背景资料及授课的相关业务资料。第三条乙方的义务在办公室值班,接待来访者,接电话,并做好每一天的大小事记录,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校长沟通;负责学员的课程安排,停课、调课及补课的管理工作;教师的上课考勤登记、课时统计及工资核算等;学生上课的考勤登记;通知学生上课及调转时间,新开课与家长沟通;负责监督教师教学质量并反馈管理层;对学员学费的催促及跟进学员后续服务的协调与管理等工作。,例如:课后对有关上课内容的询问的解答等。。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按照章程自主管理;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遵守法律、法规;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条 工资和社会保险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2700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3000元/月。每月1日为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的三个工作日以内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乙方的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伙食补贴,其中基本工资为人民币2000元/月。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资。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双方应协商一
培训机构教师聘用合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