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青少年普法教育规划2011年—2015是国家实施“十二五”规划的五年,也是国家实施“六五”普法的五年。我校普法工作严格按照《合肥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执教、依法治校,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推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主要目标: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培养青少年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全社会对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迫切需求,紧密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深入系统地在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全面提高我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校领导和教师们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自觉性。二、主要任务:1、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国家“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学习宣传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为核心,进一步学习宣传与青少年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学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提高在校教师、学生的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使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为。2、在校教师的法制教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执教的要求,学习宣传有关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等内容的法律知识;长期、深入地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加大培训工作的力度,使学校校长和教师完整、准确地理解《义务教育法》的意义、各项制度以及具体条款内容;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学生和社会各界依法参与教育管理的能力。3、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作为学校教育教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的评价标准,全面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水平。4、坚持德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既要加强法制教育,注重法治实践,发挥好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又要加强品德教育,注重道德实践,发挥好道德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要建立健全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依法治校与道德实践并重的长效机制,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彻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之中。5、坚持普法与推进依法治教的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开展依法治校。完善学校依法治理的制度与机制,健全符合法治精神和法律规定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形成符合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的创建和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三、对象和要求:(一)六五普法对象:全体师生。(二)六五普法要求:1、青少年是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要突出宪法教育,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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