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环境监察工作回顾及“十三五”规划“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和局各股室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在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到加强,局部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有所缓解。水源地持续保持Ⅱ类水标准,城市饮用水源达标率100%。一、“十二五”环境监察工作回顾(一)污染源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我局治理了一批对全县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的重点、难点污染源。一是对石英砂行业环境污染全面整治,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企业,督促其自行转产关闭或按进驻落户条件搬迁至石英砂生产集中区;具备整改条件的企业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污染整治计划,在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不合格酸、碱;酸洗砂原料、尾泥、尾砂不得随意堆放;加强对石英砂行业日常监督检查,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沙河;推进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监督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稳定运行、废水达标后才能排入沙河;二是推进重点区域陶瓷污染项目治理,重点检查企业原料堆放问题、废水排放问题和危险废物(煤焦油、焦油渣)处置问题。对正常生产的企业,按规定频次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在建企业要严格“三同时”监管,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不得擅自进行试生产;要按照环保部“六个一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维护全县环境安全;三是全面排查全县范围内畜禽养殖场,督促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落实环保“三同时”和竣工验收工作;要采取雨污分流、干清粪工艺,减少排污量;必须建立污染防治措施,对废水、畜禽粪便进行集中收集、综合利用或进行无害化处理,粪便不得外排;畜禽养殖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乡镇规划区、居民密集区、风景名胜区的应尽快搬迁或关闭。(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一定进展1、开展湖泊水库环境专项执法整治以“控制投肥(粪)养殖”为重点,集中整治水库、湖泊污染等水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水体环境污染问题,保证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加强小一型以上水库和湖北省第一批湖泊保护名录内的6个湖泊排查力度。对我县饮用水源地鹞鹰岩水库、张林冲水库、黄梅坳水库、红石桥水库等加强管理,严禁投肥养殖,避免水库水质污染。截止目前,已向县政府申请关闭张林冲水库周边有10家养殖户,黄梅坳水库周边有1家畜禽养殖户,确保了横车镇、彭思镇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建立农村生活垃圾生态处理长效机制以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零星垃圾、村间集镇基本没有散放垃圾、河塘渠堰基本没有漂浮垃圾、穿村公路进本没有散落塑料垃圾、废旧电池和废弃农药及其包装物基本没有乱丢弃为目标。垃圾处理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保洁公司)运转--县(公司)处理”的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运作流程。通过教育宣传、村规民约引导及利益导向,促使农户完成垃圾集中处理意识。3、开展空气质量改善行动一是对辖区范围内使用小锅炉的企业进行了排查,采用劝导、说教的方式要求小型企业、三产业进行“煤改气”、“煤改电”作业,并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二是督办陶瓷企业进行脱硫设施在线监控的安装并及时验收;
“十二五”期间环境监察工作回顾及“十三五”规划.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