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专心专注专业资料参考首选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的执行现状内容摘要:《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严格条件,这对于制约和监督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工作权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由于立法规定的弹性化,给予用人单位很大的空间。在调研基础上,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制度存在的若干不足进行了初步分析,并结合实践的需要,提出了若干立法建议,使有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制度得以完善。关键词:劳动关系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这一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企业得以发展、社会得以稳定的重要因素。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增速,一些非公有制性质的企业为单纯追求经济效益非法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屡屡发生,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而由此引发的劳资矛盾和冲突加剧,严重地影响了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本文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制度存在的若干不足,在调研研基础上作了初步分析,并结合实践的需要,提若干立法建议。这对有效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社会都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一、调查情况调查方式:问卷调查调查内容:职工个人调查问卷共发出150份,回收143份,%,收回的问卷全部有效。其中,男性76人,%,女性67人,%,,,;143人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其中45人属初次签订劳动合同。143人中认为劳动合同条款履行好的120人,认为不好的12人,弃权11人;履行较好的条款主要集中在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履行不好的条款主要集中在试用期、休息休假和住房公积金方面,问卷统计中有69人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为3~16天不等。143人的劳动合同期限如下表所示:专业专心专注专业资料参考首选职工个人问卷劳动合同期限统计表单位人二、存在问题(一)、劳动合同期限短期化倾向日益显著通过调查发现,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一年及一年以下的短期劳动合同所占比例很大。在全部被调查企业职工中,一年及一年以下的短期劳动合同4877人,%;问卷调查的143人中有66人为一年及一年以下的短期劳动合同,%。而且这种倾向还有愈演愈烈之势,在被调查企业的座谈会上,一些大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表示,在企业改制、重组之后,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普遍为中短期劳动合同,以一年期的劳动合同为主,并且在以后的新招用人员中也会按照这种思路来处理。短期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期限的一种,加大了企业用工的灵活性和职工择业的自主性,降低了劳动合同双方的成本,本无可厚非,但是问题在于短期劳动合同并非是优化企业人力资源配置的唯一手段;其一,职工队伍的不稳定造成了企业文化的不健全,职工没有安全感和归属感,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是不利的;其二,短期劳动合同看似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但是员工流动的幅度过大会引起招聘、培训费用的增加和由于新招用人员的业务熟练程度不高给企业带来的效率及物耗方面的损失;其三,短期劳动合同使企业趋于简单地以终止劳动合同作为调整企业用工的主要手段,在我国现阶段是不适宜的。大量劳动者在终止劳动合同后如果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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