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美之争”中的公司治理较量.doc:..浅谈“国美之争”中的公司治理较量2010年9川28S,长达两个月国美电器控制权争Z争结果终于揭晓陈晓获胜。国美大股东黄光裕提出的5项议案,除了撤销配发、发行和买卖国美股份的一般授权获得通过外,另外撤销陈晓、孙一丁的董事职务,及委任邹晓春和黄燕虹为执行董事的提案均未能通过。这次国美控制权的争夺可以说是中国公司治理的一次提升和进步,因为这是一次阳光下的公司治理较量。陈晓与黄光裕的较量完全是摆在台面上的,没有任何私下争夺。不管是职业经理人还是授权的董事,甚至是在监狱里,黄光裕还可以行使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确实是一次阳光下的转变。陈晓与黄光裕的这次关于国美控制权的争夺中,每一次较量都是公开透明的,是阳光下的较量。首先从“国美之争”的起因说起,黄光裕作为“国美”的创始人、大股东,在5刀11日进行的股东大会上突然发难,向贝恩投资提出的三位非执行董事投出了反对票。因为这是一年一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都是一些常规议案,%,%的大股东黄光裕有了机会。而以董事局主席陈晓为首的国美电器董事会随后以“投票结果并没有真正反映大部分股东的意愿”为由,在当晚董事局召开的紧急会议上一致否决了股东投票,重新委任贝恩的三名前任董事加入国美董事会。这仅仅是矛盾的开始,黄光裕力图挽冋自己作为大股东在公司每况愈下的控制力,而陈晓则希望建立他理想的职业经理人团队。双方真正的较量开始于8川4,因罪入狱的黄光裕通过控股的ShinningCrown,提出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动议,并要求撤销陈晓的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撤销孙一丁的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提名邹晓春为公司执行董事,提名黄燕虹为公司执行董事。希望通过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的决议罢免陈晓,黄光裕所依靠的就是他作为大股东拥有史多的投票权。而次L1国美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递交诉讼文件,正式起诉黄光裕。陈晓是希望通过法律的手段更公开、公正的解决此次争端。在此后的争夺中,黄光裕方面通过多种方式对抗以陈晓为首的国美电器董事局。身在狱中的黄光裕一方面发表公开信,指责陈晓的野心,也打出“亲情牌”赢得国美员工的支持。另一方面,通过控股公司不断增持股份,而且还示好贝恩,声称只反陈晓。黄光裕的底牌主要有三张。其一,股权,黄光裕妻子杜鹃申报已增持国美股权至逾35%,黄光裕通过不断地增持股份以获得在股东大会上更多的投票权;其二,门店,黄光裕手上最大的筹码或许是国美电器代为托管的未上市的300多家门店,中报可能会披露这个信息,这300多家门店体现在财报中,应该是几千万元的净利收益;其三,商标,一旦9-28股东大会其要求罢免陈晓等动议未获通过,北京国美将从今年11月起,自行管理非上市公司资产。因为黄光裕手上握有国美电器品牌的使用权,一旦失败,黄光裕将收回上市公司的“国美”品牌,然后用非上市公司“国美”,展开与上市公司门店的厮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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