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正式许可,不得复印、透露或转换成其它形式使用。”不准复印”之书面文件为管制文件。一、,为公司选拔出合适、优秀的人才。、面试及录用程序,以保证招聘工作满足公司需要并有效控制成本。、高效地进行,并做到职、责清晰。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全体员工。三、权责集团及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员需求部门。四、,由需求部门直接填写【人员增补审批表】,经权限人审核批准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人员招聘。,经子公司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核准,可直接进行招聘程序。,经子公司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核准,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根据编制管理需求,报集团董事长(总裁)批准增编后,方可进入招聘程序。、录用工作。经理级以上人员为45天,经理级人员为30天,一般管理人员为20天,普通员工为15天。,应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的招聘管理规定流程,经过审批同意后办理。,亦可通过人才市场、网络媒体等渠道进行招聘。,应详实填写【应聘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就业证、学历证件、技术职称证件等相关应聘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供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核查。:人力资源部和人员需求部门对应征人员履历及相关资料进行初步筛选后,择优决定面试人选。由人力资源部和人员需求部门共同进行初试,并按要求评分,同时提出初试意见。,未经正式许可,不得复印、透露或转换成其它形式使用。”不准复印”之书面文件为管制文件。:通过人力资源部和人员需求部门初试并择定复试者,由人力资源部和人员需求部门上一级领导进行复试,子公司副总经理、集团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由集团董事长(总裁)直接复试。,主试人应在【面试评价表】上提出复试意见,确定是否录用,并由人力资源部按录用程序办理人员录用手续;如复试不合适者,该人员的相关应聘资料应送回人力资源部门归档。、定薪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办理。初次录用的薪资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确定,并经权限人批准后执行。人力资源部在确定薪资标准时,应依据该岗位的劳动力市场薪资水平、公司岗位薪酬标准及应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岗位技能等综合因素确定。,须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通知其报到日期及应办事项。,一律向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并缴纳下列相关证件:(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核对后当日返还);(2)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核对后当日返还);(3)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待核对后当日返还)。(4)就业证;(5)社会保险手册(如有参保);(6)区级以上医院常规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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